哪些情況屬於無效婚姻
男女結婚並不代表婚姻關係就生效了,有些婚姻依舊處於無效婚姻。無效婚姻指的是不受婚姻法律保護的婚姻,那麼無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一、無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有配偶還與他人結婚或成為事實婚姻,屬於無效婚姻,犯了重婚罪
2、兩人結婚時未到國家法定結婚年齡
3、近親結婚的,即直系親屬以及旁系三代親屬
4、患有醫學上不允許結婚的疾病,並且在婚後未治癒的婚姻
例:某一女性在18歲時候嫁人,嫁過去老公對她非常不好,經常家暴,這樣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嗎?
屬於無效婚姻。因為女性嫁人時只有18歲,我國對於女性法定結婚年齡是不得早於20週歲,因此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屬於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屬於無效婚姻的一條。
二、向法院申請無效婚姻的主體是誰
有權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題,包括婚姻當事人以及有利害關係的人,其中利害關係人包括:
1、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無效婚姻的,除了婚姻當事人外,還可以是當事人的近親屬以及基層組織
2、以未到法定年齡宣告無效婚姻的,可以是未達到法定年齡者的近親屬
3、以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4、以醫學上患有不允許結婚為由,申請宣告無效婚姻的,可以是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三、無效婚姻的法律後果
無效婚姻,自始無效,因此當事人不具備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時所得到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若協議不成,則可以上訴,人民法院會根據過錯一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重婚罪導致的無效婚姻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利益,以及其合法當事人所剩餘的子女,適用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以上就是有關無效婚姻形式的情況,想要成為合法夫妻,那一定要前往民政局領取結婚證,保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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