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女兒回家有房子住,八年兩次對簿公堂,兒子:我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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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父母不管有多少個孩子,家裡的條件不管怎樣,也不過日子過得多苦多累,可父母從沒沒有想過要拋棄自己的孩子,或者不撫養自己的孩子。

為了女兒回家有房子住,八年兩次對簿公堂,兒子:我太難了

除非情況特殊,不在萬不得已的時候,父母是不會拋棄自己的孩子的。可當父母老了,能吃不能動的時候,明明有眾多兒女,卻淪落到老無所依的地步。

子女們為了父母的養老問題鬧得不可開交,甚至會對簿公堂,全然不顧父母的感受。如果父母沒有退休金,沒有積蓄的話,老了以後的晚年生活不敢想象會是怎樣的。

我們都會老,也有老去的那一天,你養我小,我陪你老,為人子女的我們不管怎樣都應該承擔起贍養父母的義務,不能以任何理由或者藉口拒絕贍養父母。

千萬不要等到,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那天,到時後悔都來不及,千萬不要給父母和自己就有遺憾。

事件回顧:張建民(化名)和妻子翠花(化名)一共育有兩個兒子,因為自己只有一處宅基地,眼看兩個兒子已經到了娶媳婦的年齡,他急得不行。

張老伯見大兒子和大兒媳為了宅基地的事整天心事重重的樣子,於是便主動提出讓大兒子一家在老宅那裡重建新房,但前提是大兒子一家必須得給自己和老伴留一個房間。

大兒子和大兒子滿口答應了,隨後大兒子和大兒媳在老宅前面給父母建了一間平房住。可2019年發生的一件事情徹底改變了他們一家人的和氣。

原來啊,2019年張老伯身上長了一些疙瘩,後面去醫院檢查後得知他得了一種皮膚病,需要住院治療。在張老伯住院期間,前前後後一共花了幾萬塊錢。

張老伯覺得不好意思讓兩個女兒出錢又出力,於是便讓三個兒子平攤,誰知大兒子一聽直接拒絕了,他一分錢都不願意出,無奈之下,張老伯只好把三個兒子告上了法庭。

張老伯原以為自己這麼一告訴大兒子會知錯能改,誰知大兒子卻變本加厲地對他和老伴好。因為不久前老伴突然告訴張老伯,大兒子和大兒媳讓他們趕緊從新房子裡挪走。

然後讓大兒子的兩個兒子搬進去住,張老伯一聽怒火中燒,他坦言大兒子雖然給他和老伴建了一間平房,但是大兒子他們建好平房後就做了一張窗簾掛上,水電什麼都沒弄。

天花板上還有一個手指寬的裂縫,一下雨就漏雨,無奈他們才不同意讓孫子他們搬進新房住的,而且大兒子夫妻倆還對他們二老不聞不問的。

而且當初說好的,五個子女每個月必須得支付給張老伯和老伴一百八十塊錢,可張建民夫妻倆卻拒絕支付,無奈之下,張老伯再次把大兒子和大兒媳告上了法庭。

張建民和翠花聽了後直呼冤枉,他跪在地上痛哭了起來,他揚言讓父親不要再把自己告了,然後讓父親給自己騰房,因為兩年前新房子建好後,兒子就沒能搬進去住,他覺得很憋屈。

大兒媳怒氣衝衝地說道:“你們憑良心說話,我遠嫁過來,你們家一窮二白,經過我們兩口子的不斷努力,後面日子才慢慢好起來的,老宅前面的這棟樓房也是我們夫妻倆自己建起來的,你說這麼多年來我們喝過你一口水嗎”?

“我的母親今年也已經八十多歲了,我沒有照顧過一天,全部扔給我弟弟在照顧,而這麼多年來,在這個家裡裡外外我都有操心,可你卻這麼對我們,你說公平嗎?”

“你如果繼續這樣對我們,不願意搬出新房的話,那好,這棟房子我們不要了,以後你生老病死我們都不會管,我們要和你斷絕關係”。

調解員聽了後覺得翠花說得太過分了,於是便把她拉到一邊去溝通,調解員直言,張老伯的做法雖然有欠妥,但是作為晚輩的就不應該這麼對老人說話。

更何況贍養父母的問題,並不是說他們和父母斷絕關係後就不用贍養母親的,現在是法治社會,贍養父母是每個兒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絕贍養父母。

隨後張建民哭著告訴調解員,他只是想讓父母騰房,因為兒子們已經長大成人,已經到了結婚的年齡,可房子剛建好父親就直接把鑰匙拿走了直接和母親搬了進去。

在八年時間裡曾兩次到法院起訴他和另外兩個弟弟,他之所以上黑名單,完全是拜父親所賜,所以他懇求父親再把他告了,然後把老宅新建的房子問題解決好,否則他就不會贍養父母,以後父母的生老病死他都不管。

調解員聽了後很無奈,隨後調解員便把張老伯拉到一邊勸說了起來,調解員說道:“你看看,孩子們都好著呢,你還“作”什麼啊?繼續這樣下去大家都過得不好,既然孩子已經給你們重新建了平房,你們就在裡面好好住著吧”。

“如果房子沒弄好,就好好地溝通,讓孩子們給你們把房子弄好。既然當初說好把老宅給大兒子一家用來建房,然後給孫子住,那就說到做到,否則一家人還怎麼相處呢”?

隨後張老伯向調解員坦露心聲,原來啊,這麼多年來女兒對他照顧有加,他和老伴之所以這麼做,就是為了給女兒留一個地方住。

他擔心如果自己搬出新房後,女兒以後會回孃家會沒地方住,所以他才賴在新房子裡不肯騰房,目的就是得給女兒留房間,他擔心自己和大兒子他們的關係弄得那麼僵,大兒子他們不讓女兒住自己的家,女兒沒去處。

知道張老伯的用意後,調解員又勸說了張建民夫妻倆,最後張老伯同意搬出新房,而張建民和翠花則需要把父母的平房修整好,妥善解決父母的住房和養老問題。

同時,張建民夫妻倆保證以後妹妹們回孃家,他們一定會安排住處,最後張老伯和張建民父子倆都意識到了自身的問題,隨後張建民和父親道歉,夫妻倆擁抱在一起,流下了開心的眼淚,調解圓滿結束。

結束語: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說實話就張老伯一家的這段經歷而言,雙方都有錯。張建民不得以父母住了新房後就不贍養父母,其實每個月給父母的生活費只不過區區三百多塊錢。

省省就出來了,不過張老伯也有錯,他有些偏心,要知道女兒嫁出去後回孃家是客人,不可能還像過去那樣,家裡還有女兒的房子。留不留房間,其實就是看兒子和媳婦怎麼想。

如果兒子和媳婦覺得自家的條件允許,有空餘的房間,那給妹妹留個房子也不是不可以。但如果自家條件不允許的話,妹妹一家人偶爾回孃家的時候,就要想辦法給妹妹一家人安排住處,這合情合理。

所有的父子或者父母,以及兄妹間的不和,大部分原因是父母一碗水端不平,所以導致大家心理不平衡造成的。所以父母在處理兒女們之間的關係時,一定不能偏心某一個子女,否則只會適得其反,最後導致自己裡外不是人。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在現實生活中, 有很多子女總會以各種理由不贍養自己的父母,想不通父母為了自己的孩子,吃盡了苦頭,受盡了委屈,可到頭來卻老無所依。

本以為到了頤養天年的年紀,卻孤零零地獨自生活。在孩子小的時候,再苦再難父母都從未想過要放棄自己的孩子,可當父母把孩子養大後,需要孩子撫養的時候,孩子卻狠心把父母拋棄。

社會在不斷變好,而人心卻經不起考驗,很多時候養兒防老,卻變成了一句空話,真不知道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或許是大家都忘了初心,忘了父母的養育之恩了吧,我們需要反思,更需要反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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