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心母親把女兒房子賣了,將其家產給了兒子:難道我不是親生的嗎
都說樹大分叉,人大分家,如果你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等孩子長大後作為父母的你,是否會一碗水端平,把自己所有的家產都平分給你的兩個孩子呢?相信在每個人的心裡會有不同的答案,有的父母或許會偏向兒子的,因為在中國,特別是在農村很多父母都認為女兒是遲早要嫁人的,女兒嫁出去以後就是別人家的人了,就不是自家的人了,所以家產就會全部給了兒子。
但等到老了後,不能動的時候,需要養老的時候,他們絕對會去找已經外嫁的女兒,到時他們會說贍養父母是兒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一般情況下女兒女婿都不會計較,會幫著自己的哥哥或者是弟弟一起照顧自己的父母,畢竟血濃於水,但女兒的心裡多少是有些不舒服的,因為父母太偏心了,在父母心裡根本就沒有什麼一碗水端平這一說法。
今年五十六歲的彭金莉(化名),在二十多年前因為感情不和跟前夫離了婚,可兒子和女兒的撫養權都在她手上,為了兩個孩子今後的生活著想,她不得已把兒子和女兒帶回老家給自己的父母幫忙代為照顧,隨後她透過自己多年的打拼,以及把離婚時分給兒子和女兒的房子賣了用來做投資,她的運氣不錯,生意做得風生水起,越做越大,最後還建起了兩棟樓,做生意。
可隨著年齡的增長,辛苦大半輩子的她突然想去女兒(彭惠)家住然後給女兒帶帶外孫安享晚年,可卻被女兒無情地拒絕了,不久後女兒還狠心地把她告上了法庭,這讓她感到既氣憤又傷心,因為自己這麼年來在外打拼,為的就是一雙兒女,誰承想女兒卻恩將仇報把自己告上了法庭。
彭惠坦言她這樣做也是被逼無奈,因為幾個月前,她和老公在母親開的賓館的樓下開了一個燒烤店,生意越做越順,他們的燒烤店跟母親開的賓館算是互利關係,因為有食客在他們的店裡吃燒烤時,如果有人需要住店的話,她都會介紹去母親的賓館kai房,而且她還會給對方開出相應的優惠,所以她們和母親的賓館是互利關係,而且他們兩家店的生意都越做越好。
可不久前母親卻突然把他們夫妻倆趕走,說是不再讓他們再繼續在賓館的樓底下開店,他們哀求母親讓他們繼續做兩年,等他們賺些錢後再另找出路,可卻被母親斷然拒絕了。讓她感到更氣憤的是母親偷偷地把自己名下所有的房產全部都過戶給了弟弟(彭進),這讓她心裡很不是滋味,她想不通都是母親的兒女,自己什麼家產都沒得到,母親還這麼絕情地把自己趕走,連生意都不讓他們繼續做。
隨後彭金莉滿不在乎地說道,自己的房產她愛給誰就給誰,誰叫彭惠不會挑婆家,找了一個鄉下老公,一無所有也就算了,還要拖累自己,如果彭惠當初聽她的話找一個門當戶對的人的話,就不會現在這樣的事情發生了,要怪就怪彭惠自己。而且彭金莉坦言,她覺得女婿就是看中她的家產,所以才跟自己的女兒在一起的。
彭金莉趕緊解釋道,這兩年她的賓館的生意大不如前,所以她才和女兒女婿商量,把女兒開店的那個門面房收回來賣掉,填補虧損,可女兒女婿並不理解她的難處。同時彭金莉表示自己的家產肯定是不會給女兒的,因為她的母親以前並沒有留下什麼遺產給她,所以女兒彭惠自然是不能分得她的家產的。
彭金莉甚至表示兒子比女兒貼心多了,因為兒子經常給她買衣服鞋子,而女兒彭惠卻不會。彭惠激動得哭了,她說母親在撒謊,弟弟那麼多年以來就只給母親買了一雙鞋子和幾雙襪子,平時母親因為很節儉捨不得花錢,母親的衣物都是她給母親買的。至於母親說的自己的家產不會分給她她並不在乎,她只是想拿回屬於自己的那一份,以及藉此告訴母親,兒子是人,女兒同樣也是人。
因為當年母親和父親離婚時她才只有十二歲大,父母商定後決定把家裡的兩套房子分給她和弟弟每人各一套,隨後母親把她和弟弟送回了鄉下外婆家跟外公外婆一起生活,母親對她和弟弟不聞不問的,後面母親為了做生意就把她和弟弟的房子賣了,隨後把買房的錢用來做生意。
彭惠坦言母親的確很努力,所以才能把生意越做越好,然後蓋起兩棟樓,但也有她的份,因為當年分給她的房子被母親私下賣掉了,如果當初沒有她的房子,母親也不可能有那麼多資金來做生意,所以說母親的家產理應有她一份,她可以不要母親的任何東西,她只是想讓母親知道自己的某些行為給她帶來的傷害。
彭金莉趕緊解釋道,她其實一直都有拿錢回家給自己的母親作為彭惠姐弟倆的生活費的,並不是對他們姐弟倆不聞不問。而且前幾年她因為擔心女兒過得不好,還把新婚不久的女兒女婿接回家一起同住,這說明她是很在意女兒的。彭惠聽了後哭著說,在外婆家生活的那些年她不僅要照顧弟弟,做飯洗衣搞衛生,她都要做,而弟弟呢,則什麼都不用做,他們倆做不錯事時也只有她一個人受罰。
彭惠還說她和老公劉思剛結婚母親就讓他們搬回家去住,其實並不是擔心她婚後過得不好,而是因為已經成年的弟弟沒人照顧,母親希望他們搬回家去住目的就是要照顧弟弟的生活起居。彭惠說雖然弟弟已經二十多歲了,一直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所以不能獨立生活,弟弟長那麼大就連一雙襪子都沒洗過,更別說是買菜做飯搞衛生了。
這時彭金莉無奈地搖了搖頭表示道,姐姐照顧自己的弟弟是天經地義的事,更何況做家務活本來就是女孩子的本分。彭金莉還說,其實她並沒有把事做絕,她曾好好地跟女兒女婿商量,在隔壁重新租個店鋪給女兒女婿繼續做生意,是女兒女婿不領情,非要在自家賓館的樓底下開店,對於女兒女婿這樣的做法她也感到很無奈,她直言女兒之所以會把她告了說白了肯定就是女婿出的主意,因為女兒從小到大一直都很懂事,自從認識女婿結婚後就完全變了。
彭進還說母親一直都不看好姐姐和姐夫的婚姻,因為姐夫曾在姐姐懷孕的時候玩失蹤,而且姐夫還曾坐過牢,加上姐夫又是農村出身,所以母親擔心姐夫跟姐姐在一起就是貪圖他們家的錢財,他是不會去勸說母親的,再說了姐姐根本就沒理由跟他爭奪母親的家產,姐姐自己過得不好要怪就怪她自己不會帶眼識人。彭進坦言姐姐也並非大家想象中的那麼好,去年大年三十他因為有事要外出,想要姐姐來幫他一下忙,姐姐來了後並沒有幫他,讓他因此而耽擱了出去辦要辦的事。
彭惠聽了弟弟的一番話後無奈地表示,去年大年三十自己接到過弟弟打來的電話,她以為是弟弟叫他們去家裡吃年夜飯,後面因為有事就沒去,事後她才知道原來那天弟弟打電話給她並不是叫他們去吃飯,而且賓館裡的員工休假回家了,賓館沒人上班,所以弟弟就想叫她去上班,然後自己出去旅遊,其實這事只是個誤會,彭惠說自己沒到弟弟會因為這件小事而否定了她這麼多年來對弟弟的種種好。
彭惠還說其實母親開的這家賓館,其實之前是叔叔開的,他們一直都是在叔叔的賓館裡打工,可工資一直很低,後面叔叔因為有事轉讓給了母親,後面母親擴建,才建起了對方的那棟樓。既然母親和弟弟都不把她當成是一家人,那麼她也無話可說了,她決定不撤訴,她一定要把母親告上法庭,不為別的,就是為了替自己出一口氣。
當我看完這個影片的時候心裡久久不能平靜,想不通這位母親為什麼能這麼偏心,都說手心手背都是肉,當看到自己的女兒過得不太如意的時候,自己明明有這個能力,為何卻不願意幫襯一下自己的女兒呢?更何況女兒只是想在自家賓館的樓底下開店,僅此而已,更何況當年是自己不經女兒的同意把屬於女兒的房子賣了,拿賣房的錢用來做生意的呢。
不都說女兒就應該富養的嗎?可他們家卻倒了過來是富養兒子,兒子從小到大就養尊處優,而女兒呢,則是粗生粗養,以至於兒子二十多歲了還不能獨立生活。於情於理來說彭金莉都應該分給女兒一點家產的,多的可以不給,至少應該把屬於女兒的那套房子還給女兒。被自己的親生女兒告上法庭,說實話其實很悲哀,但我覺得這是彭金莉活該,如果她不這麼偏心,我想從小乖巧懂事的女兒彭惠一定不會狠心把她告上法庭的。
雖然說自己的家產想給誰就給誰的確沒錯,可都是自己的兒子和女兒啊,她這麼做怎麼能不讓自己的女兒寒心呢?她可以不一碗水端平,可也不能這麼偏心吧?說女兒不聽勸找了一個出生在農村,家境也不好的女婿,然後變成了她的累贅,這句話真的很傷人,農村人怎麼了?難道農村人就不能娶城裡人啦?難道農村人就低人一等了?說不定自己的祖上前幾代人還是從農村走出來的呢。
恕我直言我不贊同彭金莉的這種做法,我認為作為父母的不應該做得那麼偏心。如果我是彭惠我可以不分母親的所有家產,以後母親養老送終也不要來找我,而且在我們的傳統裡父母基本都是跟兒子同住的。
女兒雖然也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但在一分都得不到父母的家產的情況下,可以協助自己的弟弟或者哥哥照顧父母。如果我是彭惠母親的房產我一點都不要,等以後母親老了,我可以每個月都給她的贍養費,但我是不會去照顧母親的,甚至會把母親接到自家一起同住的,因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相信這個道理大家都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