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4年,生了兩娃,婆婆立遺囑,標明兩套房子與我無關
如果是你,給兒子買房,你會加上兒媳婦的名字嗎?
對於這個問題,其實是沒有標準答案的,願意也好,不願意也罷,都是有各自的理由。
當你做出了選擇,所產生的後果也是不一樣的,畢竟,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對她好不好,是否把她當作家人看待,她很清楚,採取一樣的方式回饋你,那麼也是很正常的。
做人不可以又當又立,也就是說,如果你選擇把兒媳婦當作外人防範,擔心兒媳婦離婚分走財產,從始至終不肯加上兒媳婦的名字,也是可以的。可是,兒媳婦也選擇以直報怨,不願意把你當作家人看待,無法向你交付真心,這也是人之常情。
一邊把兒媳婦當作外人防範,一邊擺長輩的譜,要求兒媳婦把你當自己的父母孝敬,這怎麼可能呢?
葛阿姨就是這樣的人,防兒媳婦防了14年,哪怕兒媳婦已經生了兩個孩子,跟兒子的感情一直很好,她都不放心,立下了一份遺囑,而這份遺囑被兒媳婦發現了之後,夫妻感情受到了很大的衝擊,婆媳關係也迅速掉到了冰點。
01.
“你不知道,我看到了那份遺囑,心裡是什麼樣的感受。上面寫得很清楚,她與我公公名下的財產,尤其是兩套房子均留給兒子和孫子,無論我與她兒子的婚姻是否存續,都與我沒有任何關係。”
事實上,無論是哪個兒媳婦,看到這樣的遺囑,心裡都不會好受,都會感到火冒三丈,更何況,葛阿姨的兒媳婦丁女士嫁入這個家已經14年了。
“14年前,我跟我的丈夫結婚的時候,由於公婆已經給自己的兒子準備好了,婚房是全款的,他們住他們的房子,我們住我們的,因此,我很滿意這樣的條件,既沒有要求在房子上加名,也相信他們為了買房花了很多錢,沒有太多的錢了,簡辦了婚禮,彩禮也只要了6萬。”
結婚之後,丁女士與公婆的關係還算和睦。一方面,丁女士兩次坐月子,一次是由自己的父母照顧的,一次是由公婆照顧的,而孩子也是由雙方的父母各照顧一個,由於老公對待岳父岳母十分孝敬,就像親兒子一樣,因此丁女士愛屋及烏,也把公婆當作自己的父母孝敬。
另一方面,丁女士的公婆有的時候比較雙標,尤其是婆婆,一看到兒子幹家務活就比較心疼,總是阻攔兒子,希望兒媳婦包攬家務活,儘管兒媳婦也要賺錢,但是她看不到兒媳婦的辛苦,只能看到兒子的,這讓丁女士感到很不高興。
好在丁女士的丈夫拎得清,一直對丁女士和孩子們不錯,對家庭很負責任,算是一個合格的男人,看在老公的面子上,丁女士能忍就忍,實在忍受不了了,就告訴丈夫,讓丈夫出面調停,因此,相處得還算愉快。
02.
然而,公婆關於別的事情還算好說話,在兒子出面之後會退讓,可是一扯到房子的事情,公婆的態度就變得十分堅決了。
“我女兒到了上學的年紀了,由於學校要求孩子跟父母的戶口都要在這套房子上,因此,我們與公婆提到了過戶房子的事情,而公婆一聽說,就立馬問我老公,是不是我有這個想法。儘管老公為我解釋了很久,他們依然不放心,無奈之下,我告訴他們,可以直接把房子過戶給我老公,只寫他一個人的名字,甚至可以在上面強調,只是給孩子上學用的,做了公證,就不用擔心是否跟我有關係了,他們才同意把房子過戶給我老公。”
3年前,丁女士的公公去世了.婆婆感到十分的傷心。大病了一場,住進了醫院。看到媽媽變成這個樣子,又失去了爸爸,丁女士的丈夫情緒也很低落。為了讓丈夫放心,丁女士把婆婆接到家裡居住了一段時間。
“連我丈夫都誇我,我比他這個兒子還要貼心,每天我都給婆婆做她喜歡吃的東西,有時間了,就帶了兩個孩子跟婆婆一起出去逛逛,給婆婆買她喜歡的東西,為了讓婆婆開心起來,我還在網上查詢資料,選了一個靠譜的旅遊團,讓他們帶著我婆婆出去遊玩了一段時間,婆婆回來了之後開心了很多,一個勁地誇我懂事。”
發現那份遺囑之後,丁女士感到自己對婆婆的所有心意都好像餵了狗,覺得自己所有的好都得不到該有的回報,實在是忍無可忍,對婆婆的態度急轉直下,也無法再跟婆婆共處在一座屋簷下了,因此要求婆婆搬回去。
婆婆非但不肯走,而且在得知原因之後,不但不感到慚愧,反而說她的想法一點都沒錯,丁女士就是一個看不到利益就翻臉無情的人,所以必須要防著她,丈夫夾在母親和丁女士之間,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本來溫馨的一家五口,現在已經變了味道,讓丁女士不知道該如何繼續走下去了。
03.
帶著開頭的問題,我詢問了身邊的三個人,他們給出了不一樣的回答,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會加的,因為我不管有多少錢,我也只會給兒子貸款買房,頂多支援一下首付,如果兒媳婦願意出裝修費,我就把房產證上寫上他們兩個的名字,他們兩個負責房貸。剩下的錢我就留著養老了,要是他們兩個鬧翻了,要分房子,他們兩個自己去研究怎麼分吧,我就不管那麼多了。”
“不會寫的!不是我防著她,不把她當一家人,而是現在的離婚率也太高了。我們老兩口辛辛苦苦幾十年,好不容易打拼下來了房產,價值上百萬,他們鬧離婚了,可能帶走一半,你說誰受得了?”
“不會寫的,別說兒媳婦了,我連兒子的名字都不會寫,我不光防著兒媳婦,我連兒子都要防著,你沒看到現在的新聞嗎?父母把房子買了,孩子帶大了,沒有用了,就無處可去了,根本就不給養老。房子只會寫我的名字,他們兩個要是對我孝敬,什麼都是他們的,要是不孝敬,我就把房子給賣了,他們兩個睡大街去吧!”
聽完了他們的話,我發現的確不好評價,真的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作為普通人,辛辛苦苦幾十年,攢的錢買了一套房子,這是他們全部的財產,而現在的離婚率確實不是一般的高,離婚的時候為了房子吵架的情況也比比皆是,看著自己攢了幾十年的財富要被分走一半,是個人也接受不了。
04.
可是,作為兒媳婦有著不一樣的想法。
自己背井離鄉,離開父母溫暖的懷抱,嫁了過的,生兒育女,操持家務,跟男人一起同甘共苦,卻什麼也沒有,一旦男人變心了,婚姻出問題了,自己幾乎就得淨身出戶,白白浪費了幾年的光陰,這樣的情況的確也讓女人對婚姻沒有安全感。
看過這麼一句話:“家庭生活中的大部分瑣碎矛盾,只有立場,沒有對錯,與其爭論對錯,不如換位思考。”
雖然說防人之心不可無,但是如果過度的提防,從始至終不把對方當作一家人,那麼,將心比心,你也無法要求兒媳婦把你當作一家人。
到時候,你需要兒媳婦照顧你,兒媳婦拒絕,那麼你也就別想有一大堆的怨言了。
就像丁女士,結婚14年,生了兩個孩子,一直對婆婆十分的孝敬,夫妻感情和睦,可是一直被公婆當做外人提防,寫下這樣傷人心的遺囑,這也怨不得丁女士翻臉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