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把結婚的彩禮全給了自己的弟弟
老婆把結婚的彩禮全給了自己的弟弟,我該怎麼處理?
為了娶她,我家裡舉債給我付了房子首付,為了滿足她的面子,家裡又求爺爺告奶奶借了18.8w的彩禮錢。按照我們這邊的習俗,彩禮錢是要帶到婆家去當小兩口過日子的錢的。婚後我爸媽想把彩禮再還給親戚們,就讓我跟媳婦要。我給她提出來後,她的回覆卻讓我震驚了:我把錢都給我爸了,他要給我弟弟買房子,手頭緊。
說實話,她這種行為我特別不能夠理解。她是知道我家為了買房欠了不少外債的,因為我跟她說過。但是現在她違反我們這裡的風俗把錢給她家裡,是不是她對我們這個小家庭沒什麼感情?現在我跟她相處起來都有點膈應,也不知道怎麼跟我爸說。請老師解答。
你好,感謝你對我的信任,雖然國家也並不提倡要彩禮的行為,但是彩禮作為千百年來存在的一種習俗,在民間還是一直存在的。彩禮的原意也是對女方父母表達一種感恩和謝意。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如果當時你覺得家裡確實沒有能力能給出這麼高的彩禮,其實你也可以不給彩禮,當然你可能就娶不到這樣的女朋友。但是如果給了彩禮的話,對方會以為這是給自己以及自己父母家的,並沒有想著說這個事情還要還給你父母,並且讓你父母來還欠親戚的債。
如果你期望這筆錢給完之後,再拿回來,那麼應該在給之前就跟對方講清楚,很顯然如果當時你講清楚了,對方可能也未必會同意,那麼你們這個婚可能也結不成了。
我想說的是,既然彩禮是你能夠結婚的一個籌碼,那麼不能說這籌碼虛晃一槍,給了對方之後再把它要回來。尤其現在的情況是這筆錢已經給了你的岳父,你岳父已經用它給你老婆的弟弟買了房子,所以其實這錢你想要恐怕也是要不回來的了。
在這種情況下,既然要不回來了,倒不如把這個事情暫時放下,跟老婆好好的過日子,兩個人努力多賺點錢,攢點錢再幫著父母去還債,否則的話,好不容易娶回來的老婆,如果因為這件事鬧得不愉快,或者嚴重了,最後兩家鬧掰了鬧分手,那麼你更是得不償失,如果再婚的話,可能還要準備一筆彩禮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