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相愛的也經不起瑣碎平淡的生活
婚姻無疾而終,再相愛的也經不起瑣碎平淡的生活。相戀六年,結婚一年零八個月。離婚後我都有些懵了,對過去的那些年都有不真實感,有時我會想到底那個與人戀愛與人結婚的是不是我。
家裡不斷張羅給我相親,我媽整天跟我死了一樣哭喪著臉,整天唸叨過年三十七了,還有兩個月。如果他們死了,看我到時怎麼過。
其實,我也有點怕,就是總是沒有滿意的人,現在這個交往一年了,就是沒感覺。他也三十七,也是短婚離異。離婚就分了一套80幾平的房子,代步車。工作也一般,家裡又是縣城的,開個什麼店,感覺沒什麼閃光點。
經不起平淡瑣碎生活的愛情是夢境。事實上,這愛情不是兩個人的愛情,而是各自的愛情夢,分開正是因為兩個人的愛情劇本不同而已。
這樣的愛情太自我了。太自我了,並不能建立真正的關係。太自我了,無視對方的存在,所謂的愛情更多地是為了控制對方、改變對方,合自己的心意。
透過對方的這些條件,可以考察對方經營生活的能力和意願。經營婚姻也需要能力。
但如果只是考察這些條件,或者為條件去湊合,終究會在生活中發現不和諧、不幸福的音符。原因之一是你對婚姻的期待就是這些,而需求與期待是不斷在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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