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時候發現老公負債幾百萬
我和我老公談戀愛的時候,他還是個月薪3000的窮小子。後來靠著我孃家的家底和關係,給他錢,讓他創業,結果後來我要離婚的時候,發現他已經有幾百萬的負債了……
一段婚姻如果只有愛,是不夠的。如果對方只是沒家底還算好些,如果對方連賺錢的能力以及滿足自己生存的能力都沒有,那麼,愛情,遲早會被現實打敗——當然,即使在沒有對手的時候,愛情也經常不戰自敗。
在經濟條件不對等的婚姻中,有優勢的一方,或許更多地看到了情感的力量;但處於劣勢的一方,是無法忽略對方的財富對自己未來的影響的。
所以,處於劣勢的一方,愛上一個有錢的伴侶的時候,他自己都無法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愛有多少是愛對方的人,有多少是愛對方的錢帶來的各種好處。
一旦婚姻裡有了對對方的財富的期待,那麼後來就會把對方在經濟方面的更多承擔視為當然。否則,便會轉為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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