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歲再婚6年的老人向妻子提出離婚可以養你,但不願養你兒子一家
引言:
老年人再婚,一般男人是想找一個能照顧自己的女人,女人是想找一個經濟實力好一點的男人,可以給自己更好的生活,最好還能幫襯一下自己的子女。
有的老年人的再婚婚姻,不是以感情為基礎,也許婚姻的核心價值不是去索取,而是奉獻,是給予,但也應該彼此之間相互付出,相互體諒,相互包容,不能讓一方白白付出!
1.
67歲的李明看上了女兒幫自己請的鐘點工,57歲的王春華,有了想和她一起生活的想法。
妻子在世時,兩個人男主外女主內,日子過得挺不錯,李明的妻子在他64歲那年去世,他的生活一下子變得混亂。
李明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兩個孩子都很優秀,兒子研究生畢業後去了美國讀博士,後來在美國工作,在那裡娶妻生子了。
因為哥哥在美國工作,回國的機會也不多,所以女兒研究生畢業後,沒有留在大城市工作,而是選擇留在父母身邊,回了老家工作!
母親去世後,女兒是想讓父親和自己一塊住的,李明不願意打擾女兒女婿的生活,自己身體也還好,堅持自己一個人生活。
女兒在一家事業單位工作,還是中層幹部,女婿是大學的副教授,兩個人工作都比較忙,也不能天天過來看李明。
女兒看父親不會做飯,每天隨便湊合一點,心疼父親,就出錢給父親請了鐘點工給他做兩頓飯,順便打掃一下衛生。
請的鐘點工就是李明看上的王春華,王春華是農民,23歲嫁人,24歲生下兒子,42歲的時候老公出車禍去世。
雖然她老公佔主要責任,但人沒了,司機出於人道主義賠了35萬,王春華沒有再婚,拿著賠償金以兒子的名義,在市裡花了30萬首付,買了一套70個平方米的房子。
王春華兒子那年剛考上市裡的大學,她想趁著手裡有錢提早給兒子買好房,以後可以找個城市姑娘!
兒子大學畢業後也留在城市工作,也找了個城市姑娘結婚,可王春華和兒子兒媳住一起幾年,幫著他們帶孩子做家務,可和兒媳婦卻處得不好。
王春華不想受氣,想想自己是沒有退休工資的,想趁著自己身體還行賺些錢,以後回農村養老,於是一次和兒媳婦吵架過後,就搬出了兒子家做起了鐘點工!
李明認識王春華的時候,王春華已經做了三年鐘點工,自從不和兒子兒媳住一起,她覺得自己的日子好過多!
李明看上了王春華,就和女兒提起想和王春華過日子的想法,女兒也很開明,和遠在美國的哥哥商量了一下,同意了父親的做法,畢竟有個人照顧父親,他們也省心。
李明是知道王春華是沒有退休工資的,所以他和王春華說:“我每個月的退休工資有7000元,你每個月可以存2000元以後給自己養老用,剩下的5000塊,我們兩個用用也夠了!”
“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是要留給女兒的,不過我比你大了10歲,我如果走到你前頭,這套房子可以一直住到你走的那天!”
李明家的房子有119個平方米,王春華想李明雖然比自己大10歲,但身體還健康,一兒一女的條件也很好,肯定比自己做鐘點工強。
有大房子住,不用再用兒子兒媳的氣,她答應和李明生活在一起,但她提出了一個條件,她要領結婚證。
王春華對李明還有他女兒說:“不喜歡不明不白的住在一起,我要領結婚證,但是我可以跟你們事先簽協議,這房子我不會要!”
“阿姨,你如果好好對我爸爸,你放心,我和哥哥都不會虧待你的,哪怕以後我爸爸走了,我和哥哥也會給你養老!”
既然不要房子,又肯籤協議,李明女兒也表明了自己的態度。
在父親和王春華領結婚證前,她和哥哥還鄭重其事的,給了王春花30000元彩禮,還給她買了價值10000多元的金器!
還領著父親和王春華去影樓拍了一套婚紗照,請王春華兒子一家一起吃了個飯!
相比李明的兒女對王春華的看重,王春華的兒子兒媳是一點表示都沒有。
3.
結婚後,李明的生活過得比婚前強多了,原來到點,王春華就走,現在一起生活,把家裡打掃得更清清爽爽,把李明也捯飭得乾乾淨淨。
以前的同事朋友看見李明,都說他變年輕了,兩個人雖然都是二婚,但相處得很不錯,每天一起買菜做飯,李明也會給王春華打下手!
吃完晚飯,只要天氣好,就會去江邊逛逛,鍛鍊一下身體,跳跳廣場舞!
女兒只要有時間,也會來看李明,看著繼母把父親照顧地不錯,也會經常給王春華買東西,女兒和女婿單位都不錯,福利待遇也好,單位只要發東西也都會拿回孃家!
李明女兒的婆家在外地,自從李明再婚以後,他們夫妻倆如果工作忙,就會把孩子放到李明這裡,王春華對這個外孫女很好。
孩子也一口一口“外婆,外婆”的叫著,李明兒子遠在美國,在身邊盡孝,但也會經常買東西寄回國內!
王春華剛再婚的時候,兒子兒媳是不來李明家裡的,如果王春華想孫子,自己去兒子家看。
王春花去兒子家都不是空手的,每次都會帶不少好吃好用的去兒子家,李明的女兒很孝順,經常會買一些高檔的食材還有水果給他。
李明和王春華也吃不完,所以王春華每次去兒子家都會帶一些,有時李明兒子從美國寄回家的東西也會給兒子帶一些。
王春華的兒子兒媳這才知道,母親再婚的老頭,兒子女兒都挺出息的,慢慢的也會帶著孩子去李明和王春華家。
有時李明女兒女婿和王春華兒子一家碰到,也彼此挺客氣,兩家人相處得挺好!
一天晚上,李明從老年活動室下象棋回來,樓梯口的燈壞了,他不小心踢到別人放下樓道口的輪椅,摔倒了一時動彈不了,話也說不出。
李明一般去下棋8點半左右就回來,王春華看快9點還沒有回來,就出來找了,走到一樓樓梯口發現了摔倒在地的李明。
王春華趕緊打了120把他送去了醫院,經過檢查是腰部骨折,需要馬上住院。
李明女兒正好出差,女婿也正忙單位的一個教學活動,就想給李明請個護工,可王春華一聽護工要300元一天,不捨得,想想兒子剛好失業,讓兒子來照顧李明!
李明住院的日子裡,都是王春華和她兒子伺候的,李明也很感謝繼子,李明女兒出差回來,很感謝王春華母 子,她還特意請王春華的兒子全家去飯店吃飯,給他們全家都帶了禮物。
知道王春華兒子失業後,李明女兒女婿還託朋友給他找了一份工作,待遇比他先前的工作好!
傷筋動骨一百天,李明出院後,還得繼續臥床休息,王春華繼續好好照顧他,怕他長時間不走動,腿腳會不利索,每天都會給他的腿腳按摩。
王春華兒子一家原來就週末來,李明出院後,天天來家裡了,說是幫著母親一起照顧李明,雖然每次回家都會大包小包的帶著走,但李明也不計較。
李明女兒也覺得,只要王春華把她父親照顧好,她省些事就行;在李明看來,只要王春華不過分就行。
4.
自從李明女兒女婿幫王春華兒子找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後,他和老婆只要有事,就會請他們幫忙!
剛開始都是小事,也是李明女兒女婿力所能及的,可後來,王春花兒子和兒媳婦拜託的事情越來越多,難度也越來越大。
有些事情不但要貼時間,自己還得貼錢,王春華兒子有時還會不滿意,會埋怨幾句,次數多了,李明女兒肯定不高興!
就和李明抱怨了幾句,李明感覺自己對繼子一家不錯,可繼子一家卻沒有邊界感,他只能婉轉地對王春華說,自己的女兒女婿並不是什麼忙都能幫得上的!
王春花兒媳婦就會在王春花面前說李明女兒的不是,“到底不是親的,辦事情就不會盡心盡力,對於我們來說,難辦的事其實對他們來說是好辦的,就是不願意幫忙而已。”
兒子兒媳在王春華面前說多了李明和他女兒的壞話,肯定是會受影響的,兒子兒媳會透過各種理由向王春華要錢,她也不覺得什麼!
剛開始,王春華只從李明給自己的2000元裡給兒子兒媳,後來兒媳用給孫子地教育為名,問婆婆要錢,王春華只能從她和李明的生活費裡苛扣。
菜品下降,李明雖然有時會有怨言,但因為王春華對他一直都很不錯,所以也從來沒有和女兒抱怨過。
兒媳又問王春華要錢,說:“媽,你孫子只考了個專科,但每年的學費卻要七八萬,學費都付不起,要不就讓小豪不要讀書,去打工吧!”
聽到讓孫子不讀書,王春華可不願意,就問兒媳婦:“那讀書得多少錢啊?”
“第 一年連生活費最少得10萬,生活費還得省得來。”
王春華想去哪裡搞10萬塊錢呢,她手裡的錢,再婚時給她買的金器都已經給了兒子兒媳婦,她突然想起李明有一張存摺,裡面存了25萬,她知道密碼!
王春華想著,自己可以先借來用用,等自己存夠了10萬塊錢再還回去,於是她找到了那張存摺,沒有和李明說,就從裡面取了10萬。
王春華本來以為可以瞞天過海,可沒想到才過了二個多月,李明女兒急用錢,來找李明週轉一下。
李明就拿出了存摺給女兒,並且告訴女兒:“你不是要15萬嗎?這存摺裡有25萬,夠你週轉一下了”
李明女兒去取錢時,發現存摺裡面只有15萬沒有像父親說的25萬,還以為是父親記錯了。
回家還開玩笑似的對李明說:“爸,你還想坑我一把,存摺裡只有15萬,你還跟我說有25萬!”
李明一聽傻眼了,存摺裡有25萬,他記得清清楚楚,密碼只有他和王春華知道,他沒有取錢,那錢就是王春華取的。
但在女兒面前,他還裝出了自己記錯的樣子,問了王春華才知道,她取了10萬給了兒子兒媳。
李明問王春華:“我一個月給你2000塊讓你自己存著,我們在一起6年多了,你怎麼也能存個八萬?”
“退休工資從7000多到現在的快9000塊,除了你讓你自己存著的2000塊,工資卡也是在你手上的,光買菜我們是用不了那麼多錢!”
“兩年前你說你兒子要買房,要補貼一點,我瞞著女兒給了你12萬,你就是這麼對我的!”
王春華沒有辦法,只能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告訴了李明。
“春華,我們去把手續辦了吧,我可以養你,你怎麼用錢,我都不會說,但我不能幫你養兒子,兒媳,孫子啊!”
“你花掉的錢,我也不問你要了,因為知道你也拿不出,反正我對你是問心無愧的。”
李明女兒在知道父親要離婚的事後,本來還想勸勸父親,但聽父親說王春華沒有經過他同意,就拿存摺裡的十萬,也就不勸了!
王春華肯定不願意離婚,可李明說,不願意離婚也行,但要她把錢從兒子那裡拿回來。
進了兒子,兒媳婦口袋裡的錢肯定是拿不回來的,沒辦法,只能和李明去辦了離 婚手續。
王春華帶著行李去了兒子家,兒媳婦卻說:“過兩天我爸媽要來家裡住,我媽神經衰弱,和我爸都是分床睡的,家裡沒有多餘的房間啊!”
王春華沒有想到,自己為了兒子兒媳孫子婚都離了,兒媳婦連家門都不讓她進,兒子也裝著沒有聽見一樣。
沒辦法,王春華只能去租房子,可她60多了,房子還不好租,只能回鄉下,房子很多年沒有住人過,都已破敗不堪,王春華也沒有錢修繕!
王春華對自己的行為後悔死了,如果自己不一味的幫著兒子一家,李明也不會跟自己離婚,可她也知道已經回不到過去了!
結語:
再婚夫婦該如何相處呢?牽扯到錢的事情,應該事先說清楚,像王春華沒有和李寧說,就自己偷偷的從存摺裡拿十萬,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
一般老年再婚都是想找個伴,互相依靠一下,像李明這種女方沒有退休金,把工資卡全部交付的人其實不多,而且李明的兒子女兒也都挺孝順!
再婚夫妻,也許讓老人養自己的老婆或是老公是願意的,但是養他們的子女肯定是不願意的!
反正做什麼事都得有邊界感?分寸感,再婚夫婦才能生活的好!老來才能有一個幸福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