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男朋友要我打掉,他和別的女人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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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四十歲,孩子給前夫。三年前,經人介紹認識一五十五歲單位幹部,他以孩子反對為由不跟我領結婚證。就這麼我們耗了3年,沒有同居,中間他提議我們如果二婚得再生一個。

 懷孕後男朋友要我打掉,他和別的女人在一起了

現在我懷孕一個月了,他卻要我打掉,我冒著高齡的風險打算給他生,他這麼對我?!我還聽說他最近跟一個單位新來的小姑娘走得很近,這算不算是欺騙玩弄婦女?我要去他單位鬧和舉報他嗎?我咽不下這口氣!

這位姐姐,我不知道這個五十五歲單位幹部老叔叔是什麼魅力把你迷得鬼迷心竅,腦子都壞掉了呢?你還跟他在一起交往了三年,他都不想跟你領證,說明他就沒有想要跟你認真在一起的意思。

至於他說的二婚要懷孕,我覺得更是扯淡。因為你這個年齡冒的風險有多大,他不知道嗎?這更多的是一種讓你知難而退,說白了他不想承擔責任。跟你繼續糾纏,大多是因為你們的感情是弟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不吃白不吃。

我們在感情道路上不要用寄希望於我們遇到的人靠譜不靠譜,首先我們自己要識人,年齡大了應該閱歷更豐富,怎麼能白長歲數犯糊塗呢?也許真是隻緣身在此山中,不識廬山真面目。

他不能給你婚姻,要你打掉孩子,這個孩子明顯是沒有完整的家庭關懷愛的,可不能挾孩子來令男人,不管用!不愛的人的孩子對他就是一細胞,什麼作用都沒有。

你說你要去他單位鬧一場?以什麼名義呢?人家是單身,就算腳踏兩隻船,也不至於淪落到欺騙婦女,最後你也會成為笑柄。

去打掉孩子,狗咬你一口,最明智的做法絕對不是對著狗咬,好好療傷,下次記得愛自己!多點識人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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