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愛上他的時候,才知道他農村有家室
我女兒今年18歲,我還沒結婚,老張說等他離婚後,會給我一個體面的婚禮,於是我這一等就是18年。
18年前,我是一個從鄉下到城裡的打工妹,認識老張是因為他是我的領導,當時幫了我不少忙。
當年為了給老家多寄點錢,我沒日沒夜的打工,有一次,我晚上加班回家晚,正好下雪,看到電梯裡一起走出來的老張,他主動提出送我回家,眼看打不到車,我也同意了。
就這樣一來二去我們熟了,當我愛上他的時候,才知道他農村有家室,但是他向我保證會為了我離婚。
我信了。
很快他在單位周邊幫我租了一套公寓,然後半年之後我發覺自己懷孕了,給他說離婚的事兒,他總是再三的阻止,直到女兒出生。
他以各種困難,離婚手續麻煩,分財產很難,等他過幾年再給我一個盛大的婚禮,而且說,我居然跟了他,這輩子絕不能讓我委屈,並且在市區給我買了一套房子,我和女兒也在安然的生活。
這個離婚的時間有點長,整整18年,女兒到18歲。
有一天老張搬過來和我們一起住,並且告訴我,他徹底的離婚了,現在可以和我們娘倆在一起生活。
但是前妻把所有的財產拿走了,我覺得只要他人在我什麼都不會在乎,我並沒有計較這些。
可是當他和我們住的第2個禮拜,就有一群人上門討債了。
原來老張開的那家公司破產了,他把僅有的財產轉在了前妻和他兒子名下,為了不給他們帶來麻煩,果斷的和她離婚。
而我現在和他是法律上的夫妻,所以我的房子也成為他抵債的財產。
我等了18年的圓滿,沒想到是這個樣子,當我絕望的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的時候,他卻回我一句:前妻跟了我20多年,我不能委屈了她。
那我呢?
我的18年,換來一個男人對別人的負責。
瞬間覺醒,我不應該在這個男人身上浪費時間了,於是帶著女兒,遠離了這個城市。
而我永遠不會告訴他,他的公司破產,是她前妻舉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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