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叫秦敏的18歲女孩,被送上了刑場執行槍決
在16年前,一個叫秦敏的18歲女孩,被送上了刑場執行槍決,原本是如花的年紀,卻在遇見一個34歲男人後,葬送性命。
出生在1985年的秦敏,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父母都是教師,但是2001年,在一次高考完之後,秦敏為了緩解多年的壓力,去了酒吧。
第一次來酒吧的秦敏並不適應,準備離開的時候,被幾個混混攔住,而這時候34歲的羅永強就像英雄一樣出現,救了她。
就這樣兩人相識了,原來羅永強是一家裝修公司老闆,漸漸兩人互生情愫,久經商場的羅永強也沒想到自己一把年紀,還能有這樣赤膽真誠的愛情。
於是,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秦敏沒有去上學,而是和羅永強開始了同居生活,那年她18歲。羅永強也看到了秦敏的付出,回家和妻子離婚,隨後馬上讓秦敏入住新家,而秦敏這時候才知道,原來羅永強有一個6歲的輕微智障的女兒。
原本以為成為女主人的秦敏,卻被6歲女兒一直叫成“保姆”,羅永強很疼愛這個女兒,什麼都依著她,有次秦敏懷孕,但是羅永強以年紀還小,不顧她身體情況讓她做掉,其實她心裡明白,怕生了自己孩子冷落了女兒。
這樣的日子讓也是孩子的秦敏受夠了,在一次她要吃火鍋,女兒要吃肯德基的時候,羅永強選擇了女兒的要求。秦敏內心徹底崩了,於是買來小孩飲料,在裡面加了老鼠藥。6歲的小孩當場被du死。
秦敏以故意殺人罪走上了刑場,而她最後的遺言是:如果不能跟羅永強在一起,寧願被處死。
故事發生後,很多人都指責秦敏的狠du,但是,有沒有想到,一個不足18歲未經世事的女孩,她的感情觀,世界觀,都還沒真正塑造成熟,如果34的羅永強,真是愛他,為什麼不繼續支援她讀書,這便是故事悲劇的起因。
標籤:
展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