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給我哥還債,我媽把我嫁給40歲離異男
我媽是典型的重男輕女,在我哥賭博欠了30多萬後,她幫我訂下一門親事,對方是40歲的離異男。
可我今年才23歲,剛大學畢業,正準備開始美好人生的時候,我立刻就拒絕了。
我媽哭唧唧對我地說,你哥要還不上錢,就要被抓進去,到時候你嫂子肯定要離婚了呀,她要把孩子帶走的,那我不就絕後了嗎?
我就不明白了,我還活著呢,怎麼她就絕後了……
可我媽不依不饒,還跑到我單位跟我經理說,我再過兩個月就要結婚了,讓給我請長假,或者辭職也可以。
經理給了我一星期假,讓我處理好自己的問題,我氣憤到了極點,這是我親媽呀,就這樣對我。
我回到家明確跟我媽說:“我是不可能嫁給那個老男人的,人家還有一個十幾歲的兒子,你就忍心讓我進門就當媽?”
我媽卻說:“兒女婚事,父母做主,我已經收了對方20萬彩禮,幫你哥還賭債了,你要不願意,把這筆錢拿出來也行。”
我去哪裡拿的出這筆錢呀?工作這段時間以來,儘管省吃儉用,也才存下6000多元錢,這不是逼我嗎?真的懷疑,在我媽眼裡,我到底是不是親生的?可在鉅額債務面前,我到底該怎麼做才好?
網友:
這個又不是共同債務~你沒有義務還的!為了你一輩子的幸福~現在先離開這個家吧!你才大學畢業,去哪裡都可以養活自己的~你媽媽年紀應該也不大,現在自己照顧自己也是可以的!過幾年再回來吧!別猶豫,不然你一輩子就毀了~當然,如果你沒有逃脫的勇氣就當我沒說!
網友:
要是我這種脾氣的人,這個媽,這輩子都只會收到我的贍養費,至於見面,看心情!至於勸別人善良的那些人,你怎麼不去勸勸她媽,讓她媽善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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