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的閨蜜發生過關係,三年後她帶著孩子回來了
本人結婚五年了,屬於相親閃婚,結婚頭一年沒有要孩子第二年要了,在老婆懷孕初期間和她閨蜜發生過一次關係,她閨蜜屬於哪種攀比心理發生的關係,就一次從那以後沒有在發生過什麼。
一個月左右吧,她閨蜜也就出去了,然後就很少跟我們聯絡了,只有借錢的時候找我中間借了幾萬塊錢,也管我老婆那裡借了幾萬塊錢,對於借錢給他我和我老婆真是每次都給她,由於日子過得去也就沒有問她要過。
但是前段她回來老家了帶著我的孩子,現在孩子都三歲了,現在老婆跟我分居,她在她店裡面一個禮拜回家一兩天,我現在真的不知道怎麼辦了,那個孩子我想要回來,我跟我老婆我們倆個一兒一女,我該怎麼去和老婆解釋,對於老婆現在這麼多年了,也真的是同甘共苦過來的,有很深的感情了。
但是對於她閨蜜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去面對,孩子該不該要過來我來扶養,或者是我經常給她點錢,不知道怎麼辦了,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朋友們給個建議吧,只想聽聽建議,別罵錯已經成型!
網友:
首先肯定是自己做個親子鑑定看看孩子是不是你的,畢竟按照正常人也不會跟自己閨蜜老公發生關係懷孕了還生下來,還等到孩子三歲了才回來,然後一回來你還就知道那是你的孩子,中途還問你們夫妻借錢,這個動機真的不簡單。
我想問你給她借錢提前給你老婆說了沒有,自己家裡有一兒一女,你認為你老婆想養別人的孩子嗎,你把那個孩子要回去是不是太自私了,還要給他們給錢你想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嗎,還想跟那女的再生一個嗎,感覺你怕跟你老婆離婚也不是因為愛她只是怕分財產,真的愛一個人愛一個家庭就不會說想要回那個孩子或者給他們錢。
網友:
先做親子鑑定,如果孩子長相跟你有很多共同點就不必做了。確定是你的孩子就要勇敢的承擔自己的責任。我的情況和你差不多,年輕在外面輕狂也有了個兒子,比家裡的的兒子小了1輪,小孩子出生不久他媽媽就帶他出國了,直到孩子11歲他媽媽不幸心肌梗塞去世了,我老婆和我大兒子都一致要求我把小孩子接回來撫養,現在已經跟我們一起生活2年多了,我老婆對他視如己出,母子感情特別融洽。
網友:
這個閨蜜是什麼心理?應該不僅僅是攀比了吧。我感覺你們的故事沒那麼簡單。讓一個女人知道你有老婆還敢下決心未婚先孕把孩子生下來,是不容易的事。
網友:
還是不要去要回來了,這會破壞你們夫妻感情的,自己衡量吧!有可能你老婆和你離婚,就算不離婚,你們的感情會從此回不去了。而且你老婆和閨蜜會成仇人,她閨蜜也會被人當笑話的!
網友:
親子鑑定也是必要的,同時你必須瞭解一下這個閨蜜是不是感情專一的人,但更主要的是不能傷害你妻子,孩子接不接回必須經過夫妻倆商量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