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給我媽媽的那些錢,該不該要回來
跟著親戚去沿海一帶打工,媽媽也提醒我要上交一半的工資,當時親戚就勸我說家裡還有個弟弟,以後我媽不可能把這個錢給我。
我還是覺得媽媽從小帶我到大也沒騙過我,所以我還是上交了一半,剩餘的基本上都存了起來。
我是家裡的長女,還有一個弟弟,父母也一直在上班。從我開始上班以來每個月的工資都會交一半給媽媽(這是媽媽從小給我們灌輸的理念,說是給我們存著,以後我需要的時候給我,比如買房子做生意之類的)
當時每個月工資大概4,5000上了一年的班後我就回家了,回家後我說那個錢我自己存著吧,媽媽沒讓,過了年我又開始了工作,這次我就沒有上交都自己存著了。
上了大半年左右就戀愛結婚,老公家給的彩禮2w多,媽媽雙倍給我了,還有親戚朋友隨份子的錢我爸拿了1w其它的也給我了。
這個時候我媽開始和親戚合夥做生意,找我借了2w。跟我媽合夥的親戚資金週轉不過來,我媽讓我借給他3w(想著都是親戚,他也知道我有,不借也不好),說是過年還。
但是沒多久我媽因為她要進貨沒錢找我借了6w,說賣了貨還我(這是我媽自己做的生意不是合夥的,資金週轉更快大概1,2個月就能賣完)。
但是過了3,4個月,我媽說賣了貨錢都不知道用到哪裡去了,意思就是沒錢了,後來我生小孩我媽還了我1w。
跟我媽合夥的親戚都已經推遲了半年了,最後這筆錢他兩個商量由我媽還給我,後來我勸她不要合夥做生意了,踏踏實實的上班挺好的。
她不聽,說是為了我和我弟弟的以後,還說將來如果她還不清的那些賬就是我和我弟弟還。我老公知道後就很不高興,說結婚後借錢給我媽就算了,但是我已經結了婚了,不該再去還孃家的債。
我想問的是,我借給我媽的那些錢該不該要回來,還有就是那些賬該不該由我和弟弟還。因為懷孕後我就一直在家,生了小孩也一直在家帶小孩也沒工作,沒有錢還。
如果硬要我還就只有從我婆家拿錢還孃家的債,也說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