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結婚,準兒媳卻提出要在房產證上加她的名
兒子結婚,準兒媳卻提出要在房產證上加她的名。我今年56歲,原來住在農村,後來老公在縣上開了家餐館,在縣裡買了房,再加上房子拆遷,家裡日子過得還不錯,女兒30歲,在政府部門工作。兒子26歲,在一家事業單位做臨時工,有一個談了4年的農村女朋友,是一名幼師。其實一開始聽說我兒子找了個農村女孩子我就不同意,總覺得門不當戶不對,所以女孩子第一次上門,我沒有給她好臉色。
她也確實一副沒有見過世面的樣子,第一次到我家只是買了些水果和茶葉。但是兒子喜歡她,我們也沒辦法,只好勉強同意這麼親事。後來她懷孕了,我和老伴聽了還是很高興,就立馬準備裝修新房給他們結婚,我們給兒女一人一套房子,寫的是我老公的名字。一套在市中心,一套在菜市場,本來市中心這套房子是給兒子的,但是女兒說給兒子換一下,當我和兒子和準兒媳商量時,準兒媳死活不同意。女兒因為此事對準兒媳意見很大,我也覺得這個女孩子不簡單。
按我們這裡的規矩,彩禮大概6-8萬,但是我想我們家既然出了房,就讓準兒媳回家給她父母商量,彩禮我們就不用出了,裝修費我們和女方家一人一半,家用電器和床上用品女方出,我們家出家具錢。但是準兒媳卻說這個房子寫的是我老公的名字,除非寫兒子的名字或者加上她的名字她家才出。我肯定不同意,雖然房子寫的是老伴的名字,但是使用權是他們的。我們又不會搬進去住,(但是我也提出,不許她孃家任何人住),她怎麼提出這麼過分的要求?但是準兒媳說,如果不加她的名字那麼她家可以不要彩禮,但是裝修費分文不出,不然就打掉孩子和兒子分手。
現在我左右為難,寫兒子和加上她的名字肯定不行,這房子是我和老伴辛辛苦苦賺的,彩禮我們肯定也是不會給的。既然房子是小兩口的,電器可以不用買,但是裝修費她家必須出。可是如果不加,準兒媳就要把孩子打掉。雖然以我們的條件,媳婦好找,但是畢竟她肚子裡懷的是我們的孫子,再加上我和老伴信佛,不想傷害無辜的小生命。所以請老師幫幫我們,我們到底該怎麼辦?
真搞笑你這婆婆,幹嘛不給人家禮金?先說哈我也是當婆婆的人了,你叫女方還要買家電裝修而且不給彩禮錢還不寫人家名字,我也只有呵呵了,憑啥讓人家出這麼多還不寫人家名字?
說說我對我媳婦,房子以前買的這個就不說了,媳婦生小孩我出錢,孫子生下來得黃膽我出錢,做滿月酒他們收禮我出錢辦灑席,孫子每次感冒我出錢,奶粉錢我出,媳婦坐月我出錢給她煮好吃的每天,煮了三個多月因坂田那時開有生意在走的,以後每個月給媳婦打錢回來因為我沒時間帶孫子,兒子媳婦吵架我罵我兒子,不會說媳婦一句,因為她帶孫子辛苦了,兒媳是離婚家庭,親媽沒認,後媽嘴會說話實際行動很差,兒媳我們過的禮金後媽一分都沒給她,陪嫁幾床被子一個手提相,全部家產,我沒一句怨言,因為兒子喜歡,我娶的是人不是錢,兒媳聰明以後她會去掙錢,陪嫁是死錢總有一天還是會用完。
前幾天我給兒媳說,你爺爺奶奶後媽不待見,多吃碗西飯都要罵,六七十歲的人了還在外面打工,可憐,明年換大房子了等爺爺奶奶挨你們住,我不會說怎麼的,辛苦了一輩子他們能吃多少, 我兒媳還給我說,怕我公婆說空話,我說不怕,我是婆婆媽都沒說啥他們管那麼寬幹嘛, 現在這社會這麼好,老人辛苦了一輩子讓他們多活幾年那點不好, 錢生不帶來死帶不走,只要一家人在一起高興幸福比怎麼都重要, 其實你孝順老人了家裡會很順序的,做怎麼都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