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房本上不加我名字的男人,也犯不著託付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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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談了一年,年底把婚結了吧?”

“結婚可以,但是房產證上得加我的名字。”女友的語氣不是詢問,是陳述。

 一個房本上不加我名字的男人,也犯不著託付終身

“房子是我爸媽養老錢買的,加了怎麼跟他們交代?”

“那我嫁給你,也不是白嫁啊,至少要有一點保障,不然人老珠黃了,生了孩子了,你一出軌,我就要淨身出戶,圖什麼?”女友嘟囔著嘴說。

“你還沒結婚就想到離婚,可見不是一心想跟我白頭到老,留有一手?”男友有點生氣。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反正房子得加我名,不然我不會和你結婚的。”女友試圖解釋。

“看來你就一個目的,跟你交往了那麼久,沒想到你是這麼現實又物質的女人,既然這樣,我們分手吧!”

“分手就分手,一個房本上不加我名字的男人,也犯不著託付終身。”

這個問題非黑即白,沒有中間地帶。但主要看,房子是男方全部出資首付,還是男方父母出資首付,如果男人一個人首付,加女方姓名無可厚非,如果父母出資可商議讓女方加點首付,或者用其他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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