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要我接受她,說有愧於她,他想要兩個家,要我接受
老公說要我接受她,說他有愧於她。他想要兩個家,要我接受。
老公在大一暑假去窮遊途中與她相識,兩個人結伴同行,途中開始熱戀。旅遊結束後回到各自的城市,他們都不知道女孩已經懷孕。七年前女孩跟他偶然再相遇,兩個人又在一起三四年時間了。他說女孩對他情深義重,他不忍再負她。他也不負我跟孩子,要我接受三個人的生活。我要如何是好?
問問自己的心,自己的界限在哪裡。
1、當他在婚內與另一個女人開始情深義重之旅時,他已經忽略了你的存在,忽略了對你的情義 ,他不擔心你會痛苦難受不擔心你會受傷,而且他還要你繼續讓步,為他的情深義重買單。
2、跟婚姻在身的男人相戀,本就預設了傷害婚姻裡的那個女人。說她是對男人的情深義重,那應該她自己為這份情深義重負責,否則就不叫情深義重。更不應該婚姻裡的女人為她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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