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我全部拉黑了,不讓我再聯絡她
五年了,不想就這樣失去她。現在我才發現自己這樣愛著她。我不習慣這樣子,我不知道該如何安適?
五年來的點點滴滴不斷地在浮現,想起從前她的依賴,還有那些當時的煩人,我真想重新再來一遍,我絕不再煩她。
可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她就開始慢慢地不再那麼依賴,她有自己的朋友圈,有自己的生活圈,她不再要求與我的生活必須是完全重合,無縫接合。對我的情緒、態度也不再是那麼緊張。 但當時,我不以為意,反而感覺輕鬆。
現在才明白,我用心太深。我深愛著她。知道自己有些事做的太過分,傷害她了,但真的很愛她,真心想跟她走下餘生,還有可能嗎?
過分
做得過分,過分是一種攻擊性行為,攻擊、或者拒絕。你們的關係應該原來已存在問題,而且沒能或者不願好好地面對與處理。
不捨
人在失去熟悉的或者相對固有的東西時,都會不捨。而能否珍惜,卻跟自己深層的狀態有關。不能珍惜的,往往會攻擊自己固有的東西。
還有可能麼?
在兩人之間發生了傷害性的事件,如果兩個人能夠帶著愛面對,還可能會有機會。如果不能夠帶著愛面對,繼續下去,這個關係也會是兩個人的功課。
對於傷害性事件,如果沒有帶著愛的面對,有時是一種拒絕、有時或許也是因為愛已經壽終正寢。
所以,當問:還有可能麼時?其實心並沒有想去面對,心只是在不捨的難受所驅使下來問這個問題。當問:我還能為愛做些什麼時?表明自己願意去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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