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最高明”的遠見:永遠別讓自己的子女,跟這3種人結婚
現實裡,大多數父母,把促進子女早點成婚,看作自己的一件大事。
甚至逢年過節,每時每刻,都在催促子女,趕快結婚。
如果不結婚,就覺得心慌,好像抬不起頭來。
但是,冷靜一下。誰結婚,不是奔著一輩子去的呢?
只顧完成任務,選錯了人,到時候怎麼收場?到時候,子女痛苦,又要怎麼處理呢?
恐怕是一團亂麻吧?!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父母選女婿/兒媳,是不是要有些遠見,不要太短視了?
01 沒好好相處過的人,不要選
現實裡,現在很多子女,都在外面打工。所以他們的物件,父母都沒怎麼見過。
甚至有的家庭,都是到了結婚,才是雙方的第一次見面。這就有些問題了。
也有些人,是相親認識的,只見過幾次面。算算相處時間,還比不上身邊同事。這就能瞭解對方了?靠譜嗎?
要知道,婚前總有一些掩飾,如果不是長期相處,那很難判斷真實人品的。
我認識一個熟人,是在女兒結婚前,才第一次見到女婿。
然後雙方只是草草吃了個飯,就把婚事辦了。
婚後她本以為,自己女兒結婚了,任務完成了,不用她操心了。結果小兩口,過得弟飛狗跳。
現在要他們老兩口,給兜底。
這實在是一言難盡。
現實裡,無論是相親,還是自由戀愛,都要有足夠的時間相處。
因為相處的過程裡,人品的好壞,很容易看出來。
大多數人,沒那麼多城府,掩飾不住缺點的。
這個考察,很有必要。
02 很“過分”的人,不要選擇
這個“過分”,是很寬泛的。比如說,對方開出的結婚條件,很過分。
或者說話做事的方式,很過分。
一旦過分了,就意味著,你是在忍耐的一方。
這也能預示著,婚後的一些矛盾。
比如說,有些人,在結婚的條件上,胃口大開。
直接惦記上,不該他惦記的財產。這就十分過分。
還有人,日常說話做事,就讓人極為不舒服。
這些東西,都會是婚後的矛盾點。
現實裡,不要在婚前,就使勁忍耐。
你覺得勉強的地方,就是對方觸犯了你的原則。你應該開誠佈公去溝通。
如果對方不能改變“過分”的態度,就沒必要繼續了。
因為這麼強硬的拒絕,意味著婚後磨合,必然不順利。
03 生活方面,想搭便車的人
現實裡,有必要找一個相對勤快的人,給子女做物件。
這個勤快與否,其實能從工作態度、生活自理能力上,看出很多。
太懶惰,只想搭便車的人,不適合結婚。
比如說,有些人,在戀愛階段,就想說服對方,承擔全部家務。
然後給自己找各種藉口,不去學習,不去做。
這種人,就直接淘汰掉。
婚後絕對是甩手掌櫃。
現實裡,結婚要看方方面面。怎麼挑選都不為過。
不求找一個條件極好的人,但是沒有大的問題,這是必須的。
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