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心想要兒子,結果生下雙胞胎女兒,孩子出生僅3天被他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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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我國男性的數量比女性多3490萬,“男多女少”的形勢非常嚴峻,這組資料暴露出一個深層次的問題:老百姓對男孩的鐘愛程度從未消退,甚至有增無減。

男子一心想要兒子,結果生下雙胞胎女兒,孩子出生僅3天被他送人

“重男輕女”的思想由來已久,很多人認為只有男孩才能傳宗接代,才能把家族的香火延續下去,在這種想法的引導下他們不生兒子不罷休,這種趨勢短時間內很難遏制。

現實中有一個有趣的現象,經濟發達地區的人們生女兒的意願很強烈,越是經濟落後的地區“重男輕女”的情況越嚴重,經濟發展程度是造成觀念衝突的一個重要原因。

作為“重男輕女”的受害者女孩的處境通常很艱難,有些女孩被父母打罵,被父母虐待,個別父母甚至拋棄自己的女兒,很多家庭悲劇由此產生。

佳佳19歲,高中畢業後她進城打工,她只留下很少的生活費,大部分工資拿來貼補家用,她懂事得讓人心疼。佳佳有個哥哥還有一個姐姐,他們家經濟條件有限,佳佳不可能像別的女孩那樣衣食無憂,要想生活得好一點她只能自己打拼。

對於自己的身世佳佳一直有疑惑。佳佳白白淨淨,長得挺漂亮,和父母的長相差異很大,和哥哥姐姐也不相像。另外佳佳身高一米七,家裡其他人的個子都不高,這不能不讓佳佳多想。

初中時奶奶無意間透露佳佳不是父母親生的,不少村民都說佳佳是領養的孩子,佳佳始終活在別人異樣的眼神中。佳佳無數次想過這個問題:“父母不要我為什麼要把我生下來?他們生了我又把我扔掉,這到底是為什麼呢?”這些問題讓佳佳背上沉重的思想負擔。

那天李先生突然上門認親,他自稱是佳佳的親生父親,李先生是佳佳的遠房親戚,他們很長時間沒有走動,佳佳對他的印象不是很深。

對於當年為什麼拋棄佳佳,李先生這樣解釋:“我有兩個女兒,妻子還想要個男孩,可是她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我們沒能力養四個孩子,也不想要那麼多女兒,我索性把雙胞胎女兒送人。”

李先生把兩個女兒送給親戚,也就是佳佳的養父母,他覺得把孩子交給親戚撫養安全又穩妥,為了避免尷尬十多年來兩家人很少聯絡,各自過著自己的生活。

現在李先生的年齡大了,身體不是很好,他想念雙胞胎女兒,因此萌生了認親的想法。

李先生說得風輕雲淡,佳佳出生僅3天就被他送人,在佳佳的成長過程中李先生沒有盡到一點兒父親的責任,也沒有撫養教育過佳佳,佳佳長大成人他卻來認親,佳佳能接受這個從天而降的父親嗎?

佳佳的心情非常複雜,一方面她希望和正常人一樣擁有溫暖幸福的家庭,和親生父母以及兄弟姐妹一起享受天倫之樂,另一方面她無法原諒19年前父親殘忍地將她拋棄,同時對她不管不顧,佳佳既渴望迴歸家庭又排斥父親,她左右為難不知道該怎麼辦。

佳佳的二姐媛媛比佳佳大1歲,她們年齡相當,長得很像,有不少共同語言,在媛媛的勸說下佳佳逐漸放下芥di,試著接受父親。

還有一件事佳佳耿耿於懷,李先生明明把雙胞胎女兒送給親戚,為什麼養父母只收養佳佳,佳佳的妹妹環環到哪裡去了呢?提起這件事佳佳的養母塗女士非常懊悔。

塗女士說:“當時我家裡很窮,已經有了兩個孩子,我沒辦法收養這兩個孩子,考慮再三我把另外一個孩子送人了。”

得知這個訊息後佳佳崩潰了,她擔心環環被別人賣掉,她也擔心以後沒機會和環環團聚,佳佳急得哭出聲來。

塗女士把環環託付給食堂阿姨王女士,王女士轉手把環環送給株洲一對夫妻,那對夫妻是生意人,沒有子女,他們看到環環後喜歡得不得了。

幾年前這對夫妻到江西做生意,他們為環環提供優越的生活條件,讓環環接受良好的教育,環環聰明健康,出落得亭亭玉立,環環的命運雖然坎坷但是這樣的結局讓人很欣慰。

幾經輾轉李先生和佳佳與環環取得聯絡,環環正在讀大學,她一下子接受不了被拋棄的事實,更接受不了曲折的身世,環環希望李先生給她3年時間,等她大學畢業後再考慮是否認親的事情。

知道環環的下落後佳佳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來了。塗女士的心態很平和,塗女士說如果佳佳願意回到李先生身邊她沒有意見,塗女士還說佳佳本來就是李先生的女兒,佳佳和李先生相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佳佳對李先生毫無瞭解,父女間也沒有感情,佳佳不敢貿然跟隨李先生回家,因此佳佳始終沒有做出決定。佳佳說:“就算我以後回到父親身邊,我也會給養父母養老,畢竟他們把我養大成人,我一定要好好報答他們!”

我們常說:“生孩子容易養孩子難”,養育孩子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以及金錢,把一個孩子養大父母要傾注所有的心血,正因為如此我們都應該感謝父母,同時用實際行動回報父母。

然而總有一些父母只管生不管養,更有甚至明明不具備生孩子的條件執意要生,孩子出生後他們或者把孩子拋棄,或者將孩子送人,從而上演了一出又一出家庭悲劇。

李先生就是如此,李先生有了兩個女兒,如果他盡心盡力把兩個女兒養大,他的晚年生活一定會很幸福,李先生偏偏還想要一個兒子,結果妻子第三胎生下雙胞胎女兒。李先生惱羞成怒乾脆把兩個女兒送人,他沒有盡到一天父親的責任,卻讓孩子承受有家不能回,和陌生人相依相伴的痛苦,李先生這樣做很殘忍也很不負責任。

現在李先生年紀大了,需要人照顧,這時他想起兩個女兒,還萌生了認親的念頭。正所謂“血濃於水”,佳佳應該和李先生相認,也應該照顧李先生,但是李先生如何彌補19年來親情的缺失?佳佳該如何戰勝心魔心甘情願地照顧父親呢?這些現實的問題不得不考慮。

你覺得佳佳應該和李先生相認並照顧李先生嗎?你如何看待父母拋棄孩子的行為?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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