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婚姻,沒死在最艱難困苦的時候,卻結束於閒言碎語裡
“我說什麼來著,你們一定會離婚的,你看我沒說錯吧?之前還假裝什麼賢惠媳婦,孝順公婆,在我面前演什麼貞潔烈女,這麼快就裝不下去了?”大伯哥為自己的一語成讖洋洋得意;“兒子,離婚就離婚,這樣的女人有什麼好?”婆婆對老公說。
我和老公秦明認識的時候是在省城的相親角,我們並不是去相親,可是卻成了男女朋友,這該死的緣分。
秦明那時候在房地產中介,他去相親角,是為了賣房子。我在銀行工作,月底的信用卡任務實在難以完成,那天的相親角人很多,於是就去營銷信用卡。
適婚男女不為相親而來相親角的我們,看著手裡的宣傳單相視一笑,像是找到了同類。
我沒問過秦明在那天有沒有賣出過房子,那天我成功辦理了信用卡,沒錯,是秦明辦理了,他後來還給我介紹了客戶。有的是他的同事,有的是找他買房的,不僅辦理信用卡,有的還辦理了房貸、裝修貸。
我們有了很多聯絡,他給我介紹客戶,我感謝他。
獨在異鄉的我,有了朋友,有了被人關心,被人幫助的幸福感。
我和秦明成了男女朋友,就算我們穿著西裝,住著城中村,吃著路邊攤,我依然覺得幸福,這大概就是有情飲水飽。
秦明一年後了老家,原因是房子越來越難賣,收入難以在這個城市生活了。
我勸秦明,重新找其他工作,可是秦明不願意。
我不想秦明離開我,那個農村來的長得有些醜又有些自卑的我,只有秦明一個朋友。如果秦明離開了,我就是一個孤家寡人。
我害怕孤獨,我求秦明不要離開,我可以養他。
秦明抱著我哭:“我是男人,要養家餬口,不該讓你那麼辛苦。乖,我回家找份穩定的工作,等我穩定了,就來接你回家”
秦明回家了,我在這個城市像個遊魂。
我申請了調崗,從省城到秦明家鄉的縣城,為了調崗,我和秦明娶了結婚證。
秦明的老家在山區,我的單位只有在他所在的縣城才有。
秦明一直沒找到合適的工作,小縣城的選擇更少。
當我接受就這樣平淡的生活也沒什麼不好時,秦明認識了一個人,是做工程的。
拉著秦明一起投資,秦明找我要錢,我並不同意,我們有了爭吵。
在這次爭吵中,我才知道,我以為的好,給秦明帶來了傷害,他是男人,該有自己的事業。
我將所有的錢給了秦明,他一再保證,他掙了錢都給我。
過了兩個月,秦明說又競標了新的工程,讓我貸款,他和我一起簽字。
秦明變得和曾經不一樣了,整個人閃閃發光,我愛這樣的秦明。
貸款辦理了,信用卡也拿走了,支援自己的男人搞事業也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
就算我已經工作了八年,還沒買車,沒買房,我也毫無怨言。
當我期待著美好未來的時候,秦明出事了。
我是接到派出所的電話才知道。
他將錢投進去,所謂的做工程不過就是一個幌子,那個人確實曾經做工程,但這兩年都是騙人為生。
貸款要到期,信用卡要還,我催促秦明,秦明無法收到款項,找人要錢,才知道此事。他找人為他要錢,將對方打傷了。
他被留置,而我不得不面對他留下的一堆爛攤子。
秦明的母親哭天搶地,讓我想辦法。可是我能有什麼辦法呢?
我面對著秦明留下的貸款和信用卡要還,手上一分錢沒有,秦明讓我和他大哥商量,說他大哥會幫我,大伯哥兩口子都是教師,我覺得也應該能幫上忙。
可是我去找大伯哥的時候,他連門都不肯開。
我最不願意我爸媽擔心,可是無奈,我還是找了孃家人幫忙。
秦明因為非法拘禁和故意傷害罪被判了六年。
我以為我要面對的是秦明留下的債,但事情遠比這更讓人難過。
大伯哥一家不但不幫忙,還將我逼上絕路。
大伯哥家的信用卡秦明使用,到還款日的時候我借了錢歸還,我想繼續借用一段時間,但歸還後大伯哥將密碼更換。
秦明的母親生病住院,大伯哥將人送到醫院後給我打電話,我請假到醫院的時候還沒掛號,大伯哥就不見了。我不得不借錢,為婆婆交住院費。
秦明的父母每個月都找我要生活費,我給大伯哥打電話,讓他照顧父母,大伯哥說:“自你們結婚後,一直都是秦明負責父母的養老問題,憑什麼讓我出錢?你要不按時給她們匯款,你怎麼對得起秦明”
我和公婆說我目前的處境,希望她們能理解,婆婆說:“如果不是因為你,我兒子怎麼會進監獄?銀行是專門賣錢的地方,小孩子都知道要錢就去銀行,你騙誰呢?”
公婆又哭又鬧,說我趁他兒子不在故意欺負她們。
秦明能給我打電話的時候,說的都是讓我要照顧好公婆。
這樣的苦日子只能我自己熬著,我曾在很多個夜晚想要從高樓一躍而下,但想到我的父母,想到幫助我的人,我就覺得自己不能這麼自私。
我苦苦支撐著,和我一起支撐的,還有我的父母和哥哥,我很感謝我的嫂子,從來沒和我計較過。
秦明回來的時候,銀行的欠款已經還得差不多了,欠著的,是我的孃家親戚。
對於秦明的遭遇,我其實也自責,如婆婆所說,如果我不是隻顧著自己的工作,對秦明多一些關心,也許這件事就不會發生。
我對秦明沒要求,只是讓他照顧好自己的父母,我欠的債,我還。
秦明回了家,他的家人都很高興,可是當天晚上,變成了我的批鬥會。
公婆說我如何不孝順他們,如何讓他們為難,大伯哥說我如何自私……
我不想反駁,在這六年的時間裡,苦難讓我學會了閉嘴,爭對錯沒用,解釋覺得沒必要。
我想秦明他會懂。
可是我和秦明,還是漸行漸遠,我決定和他離婚,是因為他讓我貸款替大伯哥換別墅,我不同意。大伯哥的人品我知道,這錢到底是借還是送,我真的不敢肯定,還債的日子我受夠了。
我只是一個女人,沒有太大的格局,我做不到以德報怨,也沒有多麼寬廣的胸懷,傷害我的人,我只能假裝看不見,但做不到去幫忙。
離婚是秦明提出的威脅“如果不同意就離婚吧”
我答應了。
那是我最後一次陪秦明回家,我只是想和過去告個別。
“我說什麼來著,你們一定會離婚的,你看我沒說錯吧?之前還假裝什麼賢惠媳婦,孝順公婆,在我面前演什麼貞潔烈女,這麼快就裝不下去了?”大伯哥為自己的一語成讖洋洋得意,好像他的弟弟離婚了,不是一件應該難過的事。也對,老師嘛,對錯高於一切。
“兒子,離婚就離婚,這樣的女人有什麼好?還不知道你不在的這六年裡有沒有找過野男人”婆婆對老公說。
我看著他們的嘴一張一合,什麼都聽不到。
到此刻我才明白,我們的結局早已註定,什麼時候離婚是由我什麼時候不肯妥協來決定的。
我只恨自己,明白得太晚,38歲了,我的人生還有機會重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