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要求兒媳婦買的房子加上兒子名字,還要贍養費,每月上交2000
吃軟飯是一個人的選擇,在這個人的認識裡,如果有人無條件願意養活他,自己不用勞動就能享受到的幸福,這也是很令人滿意的生存方式。
小劉長的比較出眾,在女孩子中的目光算是一個文質彬彬的男孩,雖然學歷不高也沒有什麼一技之長,但是討人喜歡就行了。
女朋友小陳有點胖,長相一般,年齡比男友大一點,但是自己開了一家酒吧,經濟條件比小劉優越,所以這並不妨礙兩人的甜蜜交往。
兩個人雖然已經相愛了三年,也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但是小劉家一直不是很著急,因為他媽媽對這個準兒媳並不看中,覺得自己兒子這麼帥氣,能和她在一起是她一輩子的福氣。所以處處刁難。
而兒子從小就在媽媽的強勢下,已經養成了特別聽話的好孩子。媽媽說的什麼都對。
不管怎麼樣也到了結婚時年齡,婆婆雖然不看中這個兒媳婦,但自己家實在沒能力給兒子買房結婚,在聽說兒媳掏錢買婚房的情況下,還是同意讓他們結婚。
兒媳小陳也是看著男友性格溫順,對她也很體貼,知道婆婆家條件不好,為了以後的生活幸福,還是力所能及幫助男友。
誰知就在決定買房子的時候,突然接到婆婆的電話,要求把房產證上寫上兒子小劉的名字。
雖然小陳覺得婆婆不是很喜歡自己,但只要兩個人相愛又不是和婆婆生活一輩子,平時都是對婆婆很是尊敬,也不計較那麼多。
她以為時間長了婆婆總會看到她的優點。
當聽到婆婆這個要求後,感到特別不可思議,憑什麼自己出錢買的房子,要寫上男友的名字!
不管平時婆婆對自己要求什麼她都表示認同也願意聽話照做,可婆婆一步步得寸進尺,如今買房子的大事也想拿捏兒媳,自己又不是真傻,決定不再讓步。
因為這個婆婆怒了,在她看來兒媳太小氣,既然是兒子和她結婚過日子,那麼兩個人的房子為什麼不能加上兒子的名字?
因為房子的原因,兩個人開始有了分歧,小劉說媽媽也沒別的意思,也是希望婚後幸福,是為了兩個人的好。怪女友小題大做。
小陳覺得男友處處為母親說話,從來不考慮自己。
為此小劉和小陳找到了節目調解組,希望聽聽各自的想法。
小陳說,婆婆一直嫌棄自己的職業,認為會帶壞兒子,可不想想自己兒子幾斤幾兩,什麼事情不會做,都是一直她養活他。
這還不算婆婆以自己年老為由,還要求兒子每月給她贍養費2000塊錢,因為小劉沒有工作,所以這些錢也是女友給的。
為此節目組特地聯絡了小劉的母親,調解員說,你兒子每月給你的贍養費都是他的女友小陳給的,如果現在他們分手的話,你能把錢還給人家嗎?
電話裡這位母親口氣生硬:不可能,給了就是給了,憑什麼要回去?
小陳很委屈又對調解員說:逢年過節我都會買上禮物陪男友去婆婆家裡過節,雖然婆婆不待見自己,可是這起碼的禮貌我還是有的,婆婆從來沒有做過一頓飯給我吃,哪怕一杯水都沒有。
聽到這些後,男友小劉急忙插話:我媽還不是怕你覺得她做飯不合你胃口,怕你在我家吃飯不習慣嗎?我不也帶你去附近飯店裡吃飯了嗎?
女友生氣還擊:我又不是養尊處優,在家裡也是什麼都吃,你說這些話騙誰呢?
提起婆婆小陳氣不打一處來,說上次婆婆生病住院,也是她跑前跑後的忙活,給找了最好的病房,住院手續一切也全是她掏的,婆婆躺在病床上她鞍前馬後的伺候,買各種好吃的營養品,同病房的都以為是女兒在照料她。不住的誇婆婆真是有福氣!
誰料婆婆出院後,翻臉比翻書還快,馬上開始找茬,說住院期間給找到的什麼病房,說好找個單間,竟然還是兩個人住一起的。
小陳每想到這些就覺得豈有此理,婆婆做法讓她太難以接受。
有一天婆婆破天荒的給她打電話,她接起電話聽到婆婆說:你弟弟現在家沒有事,你給找個工作吧。
小陳覺得一時半刻也不好找,就讓男友弟弟來店裡幫忙吧,誰知弟弟好吃懶做,根本就不想好好工作,每日也是吊兒郎當。更荒唐的是每次有朋友請客,還讓她給免單。
小陳越來越感到一家人貪得無厭,好像這一切都是應該的。
而更讓她無法接受的是,有一次店裡有兩名女顧客打架,動靜很大,整個店都被鬧的天翻地覆,男友一看不妙拔腿就跑,根本沒想到女友還在店裡需要保護。
事後女友質問他的時候,男友卻說:就你這身架長的五大三粗,還怕打不過人家?
是問這種話哪個女孩聽了不傷心難過?
對於這些事情的經過,調解員也感到為女友不公平,可是男友仍然堅持自己的意見,自己一向就是如此,女友從沒嫌棄過自己,現在說這些只是無事找事。
又說母親這樣做也是正確的,母親都是疼愛兒子心切沒有別的壞心眼。
他這麼多年生活在媽媽的豐羽之下,對母親的行為已是無條件服從接受。也不覺得自己哪裡做的不對。甚至不知道靠女友拉扯自己這麼明顯的吃軟飯,不以恥反而為榮!
面對這樣的男友,最後女友終於選擇和他分手,不知道以後沒有了依靠他怎麼生活,是否還覺得理直氣壯。
對於這樣的人大家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