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啊,不是媽說你,家裡的開銷至少需要5千,你這3千不夠用啊
(來自讀者來稿,圖片於網路)
兒媳啊,不是媽說你,家裡的開銷至少需要5千,你這3千不夠用啊
我名義上有個婆婆,不過我心裡面一直也不認同。雖說我老公一家的情況與我無關,離了婚的婆婆也依舊是生養過我老公的母親,可她這個人真的有些讓人看了以後覺得無語,而更無語的是我老公的態度。
據說在我老公還相當年幼的時候,婆婆便因為嫌我公公沒出息,不能給她想要的生活於是帶著小叔子和公公離了婚從這個家庭裡面搬了出去。本來父母離婚在現在也已經不少見了,可她後來改了嫁之後明明還留在這個城市裡面,可卻很少來看看自己這個大兒子,也從來沒給他買過東西,更不要說管過他的生活與學習了。我老公說他年幼的時候也曾經埋怨過自己的母親,覺得自己是被她拋棄的孩子。
婆婆看到找上門來的大兒子一番哭訴,說她當年迫於生計只能帶走一個兒子,沒辦法才丟下的他,這麼多年自己要麼就礙於另有家庭,怕自己後來的丈夫說閒話,本來帶過去一個兒子就已經夠為難的了,要是還經常見另一個的話,怕對方生意見;要麼就為生計所迫,得掙錢養活自己跟小叔子,日子過得艱難,沒辦法管他。反正我也不知道我老公是出於同情憐憫或者是想要向婆婆證明什麼的一種心理,他從那時候起就開始照顧婆婆一家的生活起居。他當時跟我說,讓我每個月按時打過去3000塊錢當成他媽媽跟弟弟的生活費,這樣子對於他們來說,最起碼吃飯跟普通的消費沒有問題。
可我小叔子那個人已經被自己的母親給寵壞了,都已經26、7歲的人了,還成天不務正業,賺不回來一分錢不說,還愛闖禍,我婆婆自從自己的大兒子認回她之後,就黏上了我們,在我們都已經每月給了生活費的前提之下隔三差五就來借錢,而且態度變得越來越理所當然,在我面前儼然以她是我婆婆自居,慢慢地我開始不滿。但我和老公提出來之後,他總說算了,他覺得自己的媽媽跟弟弟這些年過得也不如意,吃了不少苦,現在他們也是他在這個世界上的親人,讓我多包容,我礙於老公的情面才一直隱忍著。
就在前兩天,我婆婆又來找我,希望每個月能提高生活費的額度,她的原話是這樣說的:“兒媳啊,不是媽說你,家裡的開銷至少需要5千,你這3千不夠用啊。”我覺得她這完全就是得寸進尺,自己真的再也不想容忍她了,可我老公的態度又讓我完全不理解,他是真的忘記了他媽媽是怎樣一個人了嗎?就算是這樣也沒必要拿錢去養他那個早該獨立自主的弟弟了吧,大家說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