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騙結婚的屬於無效婚姻嗎
被欺騙結婚的不屬於無效婚姻。
無效婚姻有以下這些:(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
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包括直系血親。
直系血親,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的親屬關係。
例如:父親與女兒,母親與兒子,爺爺(外公)與孫女或外孫女,奶奶(外婆)與孫子或外孫是禁止結婚的。
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還包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如下:(1)源於同一父母或同一父親(同父異母)或同一母親(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這是禁止結婚的。
(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
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三)未到法定婚齡未到法定婚齡即男未達二十二週歲,女未達二十週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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