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同性婚姻不能合法化
按照《民法典》和《婚姻登記條例》,同性是無法登記結婚的。
但是,這並不等於我們的法律將同性婚姻完全排除在外,也不等於同性婚姻在我們這裡就一定不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這就是說至少咱們的公民可以與同性的外國人在開放同性婚姻登記的國家或者地區登記結婚,我們承認其婚姻的合法性。
因此,對於同性婚姻,我們的法律現狀是,既不能完全排除其合法性,但又沒有允許其進行合法登記的法律依據。
根據目前中國法律,兩個成年同性如果去民政局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民政局可以不受理,因為登記同性間婚姻缺乏法律依據,不屬於其受理登記範圍。
從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角度看,民政部門不受理登記的這一行政不作為是合法的。
但是,民政局不能說,他們這種關係是為法律所禁止的,是違法行為,是非法關係。
同性間婚姻現行關係因為不受中國《民法典》調整,所以他們之間的關係不受中國《民法典》的保護,當事人不能根據《民法典》來主張配偶權、扶養權等專屬於男女夫妻關係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基本原則】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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