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被告不去怎麼做
當被告不出庭參加案件審理時,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如被告故意迴避,拒不配合,原告應當法院提供被告詳細住址和聯絡方式,由法院留置送達或公告送達;在法院依法送達訴狀副本和開庭傳票以後,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被告不出庭答辯視為對自身民事權利的放棄,承擔可能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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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被告不出庭參加案件審理時,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如被告故意迴避,拒不配合,原告應當法院提供被告詳細住址和聯絡方式,由法院留置送達或公告送達;在法院依法送達訴狀副本和開庭傳票以後,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被告不出庭答辯視為對自身民事權利的放棄,承擔可能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