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怎麼申請(民政局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具體流程如下:
一、申請。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二、審查。工作人員應查明:
1.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離婚是否確實出於雙方自願。
4.對子女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
5.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
三、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併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對不符合婚姻法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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