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離婚沒離成,第二次起訴要多久
第一次起訴離婚失敗到第二次再起訴要經過六個月的時間,因為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但如果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則不受六個月期限的限制,隨時可以提出第二次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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