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下女方提出離婚能夠退還彩禮嗎
女方提出離婚一般不應退還彩禮。
但存在如下情形的除外:1、男女雙方雖然已經具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但不存在事實上的婚姻關係,即雙方並未共同生活過;2、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3、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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