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多長感情就沒了(夫妻分居符合下列年限)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解除婚姻關係?
婚姻只能透過離婚登記或法院判決或調解解除。分居,無論多久,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然而,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這一規定不能適用於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離婚。,因為那裡的分居不是由於感情不和。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關係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不成的,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du等不良嗜好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准予離婚。
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只有兩種:去婚姻登記機關協議,或者去人民法院判決/調解。目前我國法律不承認婚姻關係在分居n年後可以自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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