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三年離婚有冷靜期嗎
一、分居三年離婚有冷靜期嗎
1、若選擇透過協議離婚,則需適用離婚冷靜期,而在訴訟離婚中,此環節並不存在。
無論何種離婚方式,凡依次經過冷靜期30天。男女雙方決定自願離婚的,應達成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前往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登記申請。離婚協議應明確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宜協商一致的意向。自婚姻登記機關接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除非任何一方不願離婚,可向該機關申請撤銷離婚登記申請。前述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親自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頒發離婚證書: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後,若其中一方提起訴訟至法院,且經過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但此處所示並非指分居滿兩年即可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3、法院對離婚申請的裁決依據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而分居僅為判定感情破裂的一種因素。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分居兩年離婚財產怎麼分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分居兩年能夠離婚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當事人能就離婚達成一致的,可以協議離婚。如果當事人以分居滿兩年起訴離婚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且確認雙方屬於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情形的,應當准予離婚。否則,不準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