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家屬能夠提出離婚嗎
一、軍人家屬能夠提出離婚嗎
軍人家屬能夠提出離婚。
我國法律對軍人的婚姻特別保護。如果是其配偶提出的,就需要經過軍人一方的同意,才能辦理離婚;如果是軍人一方提出的離婚,則按正常離婚程式進行辦理,能夠協議離婚,也能夠訴訟離婚。但如果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配偶提出離婚則無需經過軍人的同意。並且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是不得提出離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二、女方能夠單方面提出離婚嗎
女方能夠單方面離婚。我國的婚姻自由制度既包括結婚自由,也包括離婚自由。所以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單方面提出離婚的自由。
具體的能夠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離婚,法院如果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會判決離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能夠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能夠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三、遭遇家暴後能夠離婚嗎
遭遇家暴能夠離婚。
1.如果雙方能就離婚、子女的撫養、財產的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能夠雙方親自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如果雙方不能就以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想要離婚的一方能夠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經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法院審理認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會判決離婚。家庭暴力能夠作為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能夠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