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半,男方提出離婚怎麼辦
一、結婚一年半,男方提出離婚怎麼辦
女方堅決不同意。
如果不同意的話,那就沒辦法簽訂離婚協議。
對方只有走法律途徑這一條路。
而且當他起訴後,法院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才會審判,審判最後也不一定會判決離婚,還要看情況來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二婚結婚半年離婚財產該怎麼分
我國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具體如下: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zhi、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該怎麼辦
夫妻雙方中,一方不願離婚,則另一方可以選擇訴訟離婚。要求離婚的一方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調解申請,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依法審理離婚案件,確認夫妻雙方感情已破裂調解無效後,准予離婚時應滿足以下情形之一:
1、夫妻一方有重婚情況或與第三人同居的;
2、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現象或者遺棄、虐待家庭成員的;
3、夫妻雙方因感情關係不和已分居兩年以上的;
4、夫妻一方有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且影響惡劣的;
5、一方已宣告死亡,另一方可以提出離婚訴訟,解除婚姻關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