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協議書怎樣寫才有法律效力,法律上的標準是什麼
一、結婚協議書怎樣寫才有法律效力,法律上的標準是什麼
結婚協議書一般包含當事人的基本資訊,財產等相關內容,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由雙方簽字時,具備法律效力。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二、婚前協議受法律保護嗎婚前協議有哪些法律效力
婚前協議受法律保護。婚前協議受法律保護的前提是協議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婚前協議既可以約定婚前財產的事項,也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事項。只要協議是自願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事項,在結婚之後對夫妻雙方都是有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三、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的規定是什麼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