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是不是能解除婚約
一、夫妻一方死亡是不是能解除婚約
夫妻一方自然死亡,婚姻關係自然消滅,不需要去另外申請解除。夫妻一方宣告死亡的,被宣告死亡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係,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滅。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係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宣告不願意恢復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十一條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係,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係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宣告不願意恢復的除外。
第四十八條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作出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
二、夫妻一方死亡存款歸哪方
夫妻一方去世,留下的存款,如果有證據證明屬於個人財產的,則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如果該存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那麼存款中的一半屬於夫妻在世一方的財產,另一半是不是能作為遺產繼承。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處理該存款,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處理該存款。
法定繼承中,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三、夫妻有一方失蹤是否是不是能離婚
1、夫妻一方失蹤不影響離婚的。法律規定,一方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離婚應採取訴訟離婚。首先,一方應當向法院申請進行宣告失蹤,法院宣告失蹤後,就是不是能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法院根據查證屬實後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是不是能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