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沒有戶口怎麼再婚
一、離婚後沒有戶口怎麼再婚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
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二、有了孩子再離婚孩子怎麼辦
有了孩子再離婚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可以雙方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決。兩歲以下的孩子由母親撫養,八歲以上的孩子需要尊重孩子的真實意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三、懷孕期離婚小孩戶口怎麼辦
懷孕期離婚小孩戶口還是能上的。我國法律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孩子可以由母親撫養,也可以由父親撫養,還可以共同撫養。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二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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