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騙的婚姻是否可撤銷
一、被欺騙的婚姻是否可撤銷
被欺騙的婚姻不可以撤銷的,法律規定可以撤銷的婚姻只有因脅迫結婚的情形。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被騙婚可不可以申請撤銷婚姻
在我國騙婚不屬於可撤銷婚姻。騙婚是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或用欺騙手段締結婚姻的行為,騙婚屬於不可撤銷婚姻。目前,我國對於騙婚一般是按詐騙罪處理
一、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定騙婚:
(一)時間上,借結婚騙取錢財的主觀故意發生在結婚之前。
(二)行為上,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透過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之後,行為人將財物用於個人揮霍。
(三)騙取的錢財歸屬上,所騙取的財產是一方婚前財產或是與被害人有關係的其他人的財產,並非屬於婚姻關係成立後,“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二、一般來說想要被認定為可撤銷婚姻的情形如下:
1、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受騙的婚姻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受騙的婚姻是否可以請求法院撤銷,是需要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斷處理的。
1、一般情況下騙婚不屬於可撤銷婚姻的情形,騙婚,是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或用欺騙手段締結婚姻的行為,俗稱“放鴿子”是最常見的婚姻詐騙形式。我國法律規定因欺詐締結的婚姻屬於不可撤銷婚姻,只能去離婚;
2、如果騙婚同時存在可撤銷婚姻的情形,就可以申請撤銷婚姻,例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結婚登記前不如實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可撤銷的婚姻撤銷的情形與時間規定:
1、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結婚登記前不如實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借婚姻騙取財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財物的範圍,可根據具體情況按詐騙行為以刑律處理。實踐中判斷是否是騙婚,首先應該從雙方是否結婚,其次要看對方是否騙了一定數額的財物。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定騙婚:
1、時間上,借結婚騙取錢財的主觀故意發生在結婚之前;
2、行為上,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透過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之後,行為人將財物用於個人揮霍;
3、騙取的錢財歸屬上,所騙取的財產是一方婚前財產或是與被害人有關係的其他人的財產,並非屬於婚姻關係成立後,“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遭遇騙婚,可以主張返還彩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