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是不是要夫妻雙方簽字
一、賣房是不是要夫妻雙方簽字
一般而言,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屋,賣房時需要夫妻共同簽字。
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賣房時只需一人簽字。
因此,買賣房屋時,買方應瞭解房屋的整體現狀和產權狀況,並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等證件。
也可以檢視購房時的相關憑證,如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等,作為確認房屋產權歸屬的輔助證據。
注意房產證上有多少人的名字。
如果有兩個人,在簽訂合同時需要有兩個人的名字。
買方還可以持房產證原件到房管局查詢房產檔案,確定房屋產權歸屬及是否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夫妻離婚的債務是否要雙方承擔
夫妻離婚的如果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則需要雙方共同承擔,如果債務屬於一方個人債務的,則不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下列債務: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夫妻離婚是否要雙方同意
協議離婚的要經過雙方同意,並且就子女的撫養問題、財產的分割問題達成協議。起訴離婚的,不需要經過對方的同意,任何一方想要離婚的,都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審理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會判決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