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戒指首飾該怎樣處理
一、離婚了戒指首飾該怎樣處理
金銀首飾分手後是否需要返還要看情況。一般戀愛同居期間互贈給對方的金銀首飾等禮品,不能按照同居財產進行分割,一般不需返還;
但如果屬於可返還的彩禮的,或者有可撤銷贈與的情形的,需要返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二、結婚證丟了怎樣辦理離婚
結婚證丟了的,可以在補辦結婚證之後辦理離婚。
夫妻離婚的,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1、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起訴離婚的,需要原告擬好起訴書,準備結婚證、夫妻感情破裂的相關證據等材料,去法院起訴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剛買了房子想離婚怎樣處理
剛買了房子想離婚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如果是一方的個人財產的,在離婚時不參與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六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