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權可以帶走孩子嗎
一、探望權可以帶走孩子嗎
根據對探視方式的約定,可以暫時帶走。但是不可以一直帶走,也不可以違背對探視方式的約定,私自將小孩帶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違法行為。
違反探視權,可以協商、調解、起訴,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對方撫養權的行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二、探望權可以約定中止嗎
探望權不可以約定中止,探望權的中止應當由法院判決。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但是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三、探視權可以接走過夜嗎
探視權可接走過夜,但是需要徵得撫養方的同意。因為探視權的行使是有時間限制的,最行使探視權期間,將孩子接走吃飯遊玩的是允許的,但如果想和孩子過夜,則需要徵得對方的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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