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怎麼要回孩子撫養費
一、離婚後怎麼要回孩子撫養費
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透過法院訴訟離婚,在孩子撫養費這樣一方面,大概有兩種給付方式:
1、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即使達成上述孩子撫養協議,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除了離婚孩子撫養費怎麼給之外,這裡還涉及孩子的撫養費應給到什麼時候的問題:
(1)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3)孩子成年後,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難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二、離婚後孩子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麼總的來說,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計算,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裡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
這可以透過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第一條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離婚後孩子的撫養義務怎麼去承擔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義務由父母雙方承擔。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三、離婚給孩子的撫養費是怎麼規定的
在離婚案件中,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是: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