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願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嗎
一、可以自願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嗎
可以自願放棄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對於孩子的撫養義務不可以放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需履行支付撫養費、探望子女等法定義務,不得放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孩子撫養權可以變更嗎
離婚時通常都會對孩子撫養權問題一併進行約定,原則上撫養權一旦確定,一般不會隨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但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變更子女撫養權: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的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八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可以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可以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三、孩子父親有病可以爭撫養權嗎
孩子父親有病可以爭撫養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但是,由於孩子的父親患有疾病,法院通常情況下考慮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問題不會將撫養權交給父親。如果子女已滿八週歲的,就想跟父親生活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記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