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孩子撫養費要給多久
一、給付孩子撫養費要給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三條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二、再婚後是否還需要給付孩子撫養費
父母再婚後也要繼續支付子女的撫養費。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三、撫養費的給付方式有多少種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在司法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條
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一條
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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