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10歲孩子撫養權怎麼算
一、離婚10歲孩子撫養權怎麼算
1、如果孩子的年齡在10週歲以上的話,在離婚判定撫養權的時候應該要尊重孩子自己的意願。
2、但是如果有一方沒有經濟能力或者是有不好嗜好等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會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另一方。
3、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女方提出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女方提出離婚孩子的撫養費的多少和負擔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判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二條
三、協議離婚兩年孩子怎麼要求撫養權
協議離婚兩年要孩子撫養權的,處理方式如下:
1、父母雙方是可以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
2、協議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七條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