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孩子都不想跟怎麼辦
一、父母離婚孩子都不想跟怎麼辦
1、父母離婚孩子已經滿十八歲的可以誰都不跟,但是未成年子女必須隨同一方生活。
2、孩子成年後,即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父母不再負有撫養義務。在父母離婚時,法律不再處理有關子女撫養的問題,子女願意隨誰生活,由其自己可以決定。法律一般不予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離婚後想要回孩子撫養權怎麼辦
1、如果父母雙方都願意變更撫養權的,可以自行訂立變更撫養權的協議,以此變更孩子撫養權;
2、如果父母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變更撫養權的,另一方就要起訴進行變更,但要找證據證明當前情形屬於法定的可以變更撫養權的情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法定的變更撫養權的情形包括:原來擁有撫養權的一方現在患有嚴重疾病的、傷殘無力的、不盡撫養義務或者虐待子女的、年滿八週歲以上的孩子表示願意變更而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以及其他正當的理由。想要變更撫養權的一方要想辦法找到證明上述情形之一的證據,然後攜帶起訴狀、身份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或者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三、父母為孩子買的房離婚後怎麼判
父母為孩子買的房離婚後分割方式如下:
一、如果房產證登記了夫妻雙方名字的,則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具體如何分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二、如果房產證登記了一方名字的,則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離婚後仍歸一方所有,不進行分割。
但存在以下情況的除外:
(二)房產是一方父母出首付,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則房產在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