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抵押的房產證如何落戶
一、民法典中抵押的房產證如何落戶
抵押房屋不影響抵押人將戶口落戶到房屋所在地,當事人在原戶籍所在地辦理遷出登記後,然後到房屋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登記。《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房屋抵押程式
1、提出申請。
客戶向銀行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
2、簽訂合同。
借款申請人在接到銀行有關貸款批准的通知後,要到貸款行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相應的擔保合同,並視情況辦理公證、保險和抵(質)押登記等手續;
3、發放貸款。
經銀行同意發放的貸款,辦妥有關手續後,銀行將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售房人在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4、按期還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5、貸款結清。
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
①正常結清:
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
②提前結清:
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檯進行還款。
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檔案,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