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小姑子戶口不遷走違法嗎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流程:
(一)工作準備階段。
此階段的工作主要有:
成立鄉(鎮)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及土地權屬糾紛調處領導小組工作,備登記所需表冊及裝置,收集資料。
市集體土地發證辦公室收集:
涉及國土部門(土地詳查等資料)、林業部門(林權制度改革成果資料)、農業部門(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有關資料)、民政部門(行政勘界成果資料),水利部門(水域及水利設施的有關資料)規劃部門(鄉(鎮)新農村規劃資料和有關農村測繪成果)等等。
村小組收集:
主要是權屬資料:
1)土改時、“四固定”或農業合作化時期的土地所有證、資料;
2)山林所有權證;
3)土地承包合同;
4)山林糾紛調解書;
5)有關農村土地權屬制度的歷史資料及集體土地所有權形成和演變的其它資料等。
(二)釋出通告階段。
市人民政府向轄區內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釋出通告。
通告的內容包括土地登記區的劃分、土地登記的期限、收件地點、申請人應當提交的相關檔案材料,以及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項。
這次通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是張帖;
二是直接送達申請人。
(三)提出申請及申報飛地階段。
申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以村民小組或自然村為單位,按照權屬界線所封閉的宗地為基本單元申請土地登記,由村民委員會統一組織本村所轄的村民小組或自然村提出申請,其中“一村一組”或“多村一組”的以村民小組申請,“一村多組”的以聯組(自然村)申請,具體操作是:
(1)村民委員會根據政府通告內容向本村所轄的村民小組下發土地登記通知書,村民小組長收到通知後,小組法人必須在通知書上簽名,以示通知已收到。
土地對於農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而經過確權發證後的土地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一般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的流程主要是向土地部門提出登記的申請,然後由土地權屬進行調查,再進行註冊登記,最後頒發證書。
只有這樣農民才能夠更好的防止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