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了離婚怎麼分財產的
一、家暴了離婚怎麼分財產的
1、遭遇家暴並提出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可以採取協商形式解決處理,如果無法協商一致時,可以透過法院訴訟離婚進行分割,人民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並且無過錯方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要求。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法院調解離婚程式怎麼走
法院調解離婚程式為訴前調解、庭前調解、訴中調解。
1、第一階段:訴前調解
訴前調解,顧名思義就是起訴前的調解。具體而言,就是當下定決心走進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法院並不立即立案,而是將起訴材料收下,開一個已收取材料的單子,在45天內會通知能否成功立案。法院這邊的工作程式是將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辦法官手中,由他先與被告聯絡,確認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確。然後,他會通知雙方當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訴前調解。
2、第二階段:庭前調解
庭前調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後,正式開庭審理前,承辦法官一般會召集對方當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調解。庭前調解是對《民事訴訟法》規定的離婚調解原則的貫徹實施,法院希望在開庭審理前,能夠透過法官耐心的說服工作來化解雙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對於庭前調解一般會徵求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如果一方明確表示不願意接受調解,那麼法官會省去這道環節,直接進入開庭審理程式。
3、第三階段:訴中調解
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如果沒有法定離婚的理由,法院會著重於進行調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有可能一上來就給原告做工作,動員撤訴,再給對方一次機會。如果對方同意離婚,那麼法官就不會對感情部分繼續深究,而會直接進入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實質性問題。
三、離婚第一次起訴不判離怎麼辦
1、離婚訴訟第一次判決不離可六個月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2、離婚訴訟流程需要多長時間,離婚訴訟流程大概需要一年的時間。
3、因為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將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家暴離婚分財產,雙方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因家暴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家暴方給予離婚損害賠償。上文中主要對家暴了離婚怎麼分財產的作出了介紹。如果您對於這方面還有疑問想要了解的話,可以點選下方“立即”按鈕專業律師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