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家暴怎麼處理
一、緩刑期間家暴怎麼處理
1、緩刑期間實施家庭暴力如果情節嚴重,構成新的犯罪,要被撤銷緩刑,然後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再接著把前罪和後罪所判的刑罰按照數罪併罰的規定執行。
2、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刑法》第七十七條
【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二、面對家庭暴力怎麼處理
首先遭遇家庭暴力,要報警。如果身體受到傷害,要在第一時間去醫院,並保留下驗傷報告、醫生診斷證明等,這些以後都可以作為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利證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三、家庭暴力怎麼處理
家庭暴力的處理方法:遇到家庭暴力,可以報警處理,也可以向村、居委會、婦聯等單位投訴、反映或求助。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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