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離婚可以賠償嗎
一、遭受家庭暴力離婚可以賠償嗎
遭受家庭暴力能起訴配偶賠償。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是,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存在家庭暴力行為,調解無效的,也應當准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我長期被家暴,離婚可以申請賠償嗎
長期被家暴的,離婚可以申請賠償,家暴屬於法定過錯情形,無過錯的一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而精神損害賠償需要考慮下列因素確定賠償數額: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三、起訴離婚就一定可以離婚嗎
起訴離婚不一定能離掉,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才會判決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七)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